第05版:中国信用

司法部:经济困难申请法援实行承诺制

不得变相要求提供各类证明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落实法律援助法关于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相关规定,简化程序手续,丰富服务内容。为完善经济困难核查机制,法律将“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改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个人诚信承诺。要指导申请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进行诚信承诺,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证明。

要积极协调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方便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以骗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位负责人介绍,要在法律援助机构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遍开设“绿色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在法律服务网提供老年人大字版、少数民族语言版、视力残疾人语音版等服务;要落实特定群体优待服务,推行退役军人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电话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同时,要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保障乡村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刘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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