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主动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坚定“2035一流战略”不动摇,按照“把握一个主线、抓住两个关键、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三条措施”的总体思路,持续强化正向激励,有力促进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把握一条主线,构建促进高质量发展考核激励体系
围绕“2035一流战略”落地,国家电投构建了“战略—规划—计划(以下简称SPI)”和“计划—预算—考核—激励(以下简称JYKJ)”两大落地体系,全面承接战略分解计划,通过综合计划对各项任务目标进行量化、显性化管理,通过全面预算为综合计划提供资源保障,通过考核评价正向引导价值创造,通过激励政策促进释放内生动力。考核激励是JYKJ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国家电投通过实践摸索,构筑了包括薪酬分配在内的队伍建设、关心关爱、考核评价、荣誉表彰、容错机制等九大激励体系,有效提升了激励体系的系统性、精准性、有效性。在两大落地体系的引领下,国家电投清洁能源转型优势持续凸显,截至2021年10月末清洁能源装机1.14亿千瓦,占比59.94%,预计年末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可达60%,持续保持国际领先地位。
为应对疫情对经济造成的冲击,提升自身“反脆弱”能力,国家电投制定了“双对标、双激励”(以下简称SDSJ)工作方案,跑赢自己、跑赢同行,助力完成年度经营目标。SDSJ围绕量、价、本三个维度,在涉及7个行业的37家二级单位就18项关键指标开展与行业标杆企业的对标,年度与SDSJ挂钩的工资总额达12亿元,撬动各项产业指标全面迈向国内一流。
抓住两个关键,牵引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
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按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和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有关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备案制办法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董事会认真研究审议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科学部署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对工资总额管理的自主权和话语权。通过国资委权威指导、董事会科学决策,各企业认真落实,国家电投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形成了良性循环,执行备案制当年国家电投效益工资比重由原来的13.8%提高至40%以上。
优化二级单位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对于资产经营类企业,采用净利润挂档、利润总额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挑战难度高低设定三档净利润目标值,一、二、三档净利润目标值对应的工资总额增幅分别不超过利润总额增幅的100%、90%、80%,引导二级单位主动挑战更高经营目标,2021年申报净利润一档目标企业占比由原来的15%提高至92%。
对于科技创新类及初创期企业,实行结构化工资总额管理,将保障性工资与科研成果产出、重点任务等指标挂钩确定工资总额增幅。同时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对氢能公司等三新领域企业实施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方式。提高工资总额预算精度和力度,引导二级单位自主测算年度工资总额,并将工资总额预算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一并签订,实现工资总额预算与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同编制、同落实、同考核”,只要年底完成年度考核目标,即可兑现年初工资总额预算。
用好中长期激励“工具箱”。制订国家电投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做好顶层设计,指导二级单位规范和高效开展中长期激励。积极推进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制定并实施氢能公司、明华电力、储能公司股权出售激励计划。稳妥推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定并实施中国电力、上海电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全周期激励,国家电投给予工资总额单列支持。
对“国和一号”核电示范工程实施重大里程碑节点激励计划,激励核心骨干团队攻坚克难;对中国重燃实施专项奖励计划,激励核心骨干团队在项目关键阶段取得重大突破;对能源工业互联网专项实施工程节点激励计划,推动能源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建设。积极稳妥实施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企业核力同创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方案。出台项目跟投机制实施意见,支持鼓励“三新”业务领域企业探索核心团队跟投机制,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已在智慧能源、绿电交通、核技术应用等领域20多个项目有序实施跟投机制。
国家电投将再接再厉,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持续向纵深推进正向激励改革,建立健全多层次激励体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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