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政报道 “今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办结首次执行和恢复执行案件722.9万件,发放执行案款9456.01亿元。”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阶段性进展暨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
据悉,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对历年陈年旧案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无法定事由超过30天未发执行案款1655.36亿元,涉及案件99.92万件,目前,所有超期执行案款已基本发放完毕。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其中,明确要求将执行案款发放时间,由原来的30天缩短到15个工作日。
据统计,11月18日,全国法院共设立执行案款发放点2326个,对近期已执行到账符合发放条件的执行案款全部发放,共发放执行案款461.78亿元。对涉及农民工、抚养费、赡养费、工伤、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以及涉中小微企业的执行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应发尽发”,共涉及案件42,000多件,53,000多名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韩玉军表示,全国各级法院将建立执行案款专职监管员制度,同时升级完善“全国法院执行案款监管平台”,依托平台落实四级法院案款分级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