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 进
□ 王泽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经过持续努力,全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工作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全面夯实,全社会法治意识显著提高,为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
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未来五年,四川依法治省怎么干?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9月出台的《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和《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给出了答案。
一个目标: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
《规划》作为新时代四川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纲领性文件,既对标中央部署,又立足四川实际,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的法治四川建设目标。
《规划》紧扣这一目标,围绕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维护宪法权威、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形成法治建设合力等五个维度作出了未来五年全面依法治省全面部署,明确了未来五年将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西部法治新高地”建设的举措。
今年,四川将抓细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用活考核评估。将陆续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八五”普法规划、“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治人才建设规划等,着力构建起以《规划》为总领的法治建设规划体系。
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年度、每个部门,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将“路线图”转换为“施工图”,并建立《规划》项目台账,推动解决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实施法治建设第三方评估。
“双城”联动:提升成渝法治化水平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四川省委高度重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建设,明确要求“加强川渝执法司法联动”,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保障。
“《规划》在编制时,更加聚焦如何更好发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法治功能,用两个专章来布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建设和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四川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据了解,早在2020年,川渝两地党委政法委签署了《关于提升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水平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促进区域法律合作、强化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对提高两地执法司法“同城”效应作了规划部署。下一步,四川将从加强平安联创、加强执法联动、加强司法协作、加大异地执行协助力度、加强服务协同等方面,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一体化建设。
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跨区域信息交流共享机制、跨区域安全稳定协作机制、川渝边界调解协作机制等,加强社会治安形势联合研判预警,着力深化社会治安治理规划对接、项目连接、工作衔接,携手共筑两地平安稳定基石。将健全川渝两地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调查取证互助、裁量尺度互融、处理结果互认。构建川渝一体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将加强司法协作,将深化川渝刑罚执行协作,共同制定刑罚执行工作地方标准,合力打造区域司法协作的高水平样板。将推进川渝两地“12348法网”并网运行,联合打造川渝高竹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建调解专家库,探索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商事调解中心等,逐步实现法律服务、警务服务“川渝通办”。
全域推进:增强人民群众的需求
如何切实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是此次《规划》和《实施方案》中的一大突出亮点。
记者了解到,在全面依法治省的新征程中,四川聚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从三个方面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建设四川“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法治护航。
强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四川将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成效的标准,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提出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持续深化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等。
强调良法善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老百姓都渴望有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工作生活环境。为此,《实施方案》着力健全社会领域的制度规范,提出加快推进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妇女权益保障、食品药品、粮食安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同时推动完善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通过立良法促善治,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调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理涉及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以法治的方式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培育发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调处等法治类社会组织,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整合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纠纷化解力量,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当前,四川已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的重要路径,是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四川‘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