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念“人才经”,下活“发展棋”。为破解乡村人才紧缺难题,福建省宁德市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全链条打造“选派——管理——考核——服务——考核”机制,引导一批临近退休年龄、充满乡村情怀、工作经验丰富的科级和处级领导干部回村工作,带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资源要素下乡,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精准选派“领头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头雁”作用很重要。近年来,宁德市坚持“三个精准”,建立按需选派机制,常态化精准选派最合适的人到最需要的村。
坚持精准选人,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业务关、实绩关、作风关、廉洁关,先后三批择优选派388名指导员(其中市本级71名)到村服务。
坚持精准定村,以县域为单位,全面摸清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薄弱村、老区基点村、脱贫攻坚需巩固村基本情况,优先考虑人口比较集中、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500多个特色村的需求。
坚持精准衔接,综合考虑派出单位优势,以及干部原籍所在地、工作生活地等因素,做到因村选人与因人定村相结合,实现1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306个产业薄弱村选派指导员全覆盖。
建章立制抓管理
为规范乡村振兴指导员的工作,宁德市坚持“三个突出”,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将全过程目标管理贯穿指导员履职工作始终。
突出分级管理。指导员由市、县党委乡村振兴办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和业务指导,在乡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围绕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聚焦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建强基层党组织等6个方面,给指导员定岗明责。
突出项目管理。根据县级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要求,量身定制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项推动抓好落实。2019年10月以来,市县两级指导员共筹措各类帮扶资金3.8亿多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2300多个,解决群众困难问题2200多个。
突出刚性管理。建立健全指导员住村服务、工作例会、请销假等7项管理制度,明确指导员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每月下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6天,严格做到驻点村召开重要会议、研究重大村务、推动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六个必到”。建立负面清单,对存在无故旷工、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等问题的指导员,及时“召回”调整。
暖心服务有保障
为落细落实面向指导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政策,宁德市坚持“三个强化”,建立暖心服务机制,为干部安心安身安业营造良好环境。
强化挂钩共建。将指导员驻点村作为派出单位的挂钩联系村和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实行“责任捆绑、项目捆绑、资金捆绑”;420多家市县直机关单位与驻点村结对共建,主要领导每年到驻点村调研4次以上,撬动更多工作力量和资源要素向乡村一线聚集。
强化教育培训。分级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汇编下发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文件,依托闽东乡村振兴学院、研究院等平台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培训。宁德市委先后举办4场次出征会、座谈会,市委书记带头上“第一堂课”,并组织部分优秀指导员前往浙江、江苏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
强化基本保障。市县财政给予每个乡村振兴驻点村10万元~15万元项目资金;每年为指导员下发办公经费、安排常规体检、办理意外保险,每月为指导员发放生活补助、劳务报酬,并提供必要的在村工作生活条件。在乡镇分管领导对接服务的基础上,创新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模式,从优秀基层党建工作者、选调生等群体中选配指导员助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巧用考核“指挥棒”
为切实发挥好干部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宁德市坚持“三个注重”,建立从严考核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指导员履职尽责,激励担当作为。
注重述职评议。指导员任职满整年,围绕本人履职承诺情况、岗位目标落实情况以及思想作风、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向县(市、区)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办、乡镇党委领导以及本村党员群众代表述职,全方位接受组织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注重跟踪考核。将指导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线跟踪考察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月报、半年复核、年度考核等制度,采取实地察看、走访党员群众等方式,考准考实指导员工作实绩。
注重成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指导员评优评先、实施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晋升职级、发放一定奖励金;对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进行提醒谈话;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进行“召回”调整。
(福建省宁德市委改革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