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能跌能涨” 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报记者 高弘杰 摄

□ 本报记者 付朝欢

□ 实习记者 安 宁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当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出席发布会介绍《通知》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这次改革是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的重要一步,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会上,万劲松如是说。

四项重要改革措施齐推进

据了解,《通知》明确了四项重要改革措施:一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二是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三是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四是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此次改革,在“放开两头”即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用户侧销售电价方面均取得了重要进展。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已经有约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形成上网电价,约44%的工商业用电量已通过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这样将进一步带动其他类别电源发电电量进入市场,为全面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基本实现‘能放尽放’。”万劲松说。

今年以来,全球能源行业出现新的变化,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走高,部分国家电力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煤炭、电力供需持续偏紧,一些地方出现限电限产。万劲松表示,从当前看,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从长远看,将加快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发展,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将对加快推动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等电力体制其他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对物价水平影响有限

此次改革会对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产生什么影响?对物价水平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彭绍宗表示,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扩大上下浮动范围,在电力供需偏紧的情况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

“但需要分用户类别来看,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这样就是要让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多付费。其他工商业用户,单位产品生产用电少,用电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总体较低,市场交易电价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有限。”

同时,他介绍,国家发改委考虑到不同用户的情况,还作了针对性安排:一是各地根据情况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并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确保平稳实施。二是鼓励地方通过采取阶段性补贴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优惠。三是继续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制造业投资等一系列惠企纾困措施。

物价方面,彭绍宗说,此次改革,特别强调要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的稳定,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没有直接影响。如果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会在一定程度推高企业特别是上游生产企业用电成本,对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更好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促进企业平稳生产、增加市场供给,从总体上有利于物价稳定。

“总体来看,此次改革对物价水平的影响是有限的。”彭绍宗说。

2021-10-13 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43603.htm 1 “能跌能涨” 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