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万祥
国内两大电视品牌——海信与TCL的商业诋毁案终审落槌。这场持续两年的诉讼,看似关乎两家企业,实则事关一个行业的技术之争。
在TCL发布的部分视频中,含有针对海信激光电视产品的某些误导性信息。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赔偿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00万元。TCL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10日内,在其官方微博置顶位置连续15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官司背后是主流彩电企业在技术和市场上的竞争,而技术路线则关乎企业命脉。对于彩电企业而言,显示技术是命门所在——TCL代表的是使用LCD面板的液晶电视,而海信所代表的则是激光电视。
随着上游液晶面板价格飙升,行业整体陷入困境,消费者则一时犹豫观望,这让本就萎缩的国内彩电市场雪上加霜。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中国彩电市场累计销量1781万台,同比下降14.7%。彩电零售均价涨幅一度接近50%,直接导致市场销量自3月起,连续4个月出现11%至34%的大幅度下滑。
家电领域的技术竞争屡见不鲜,诸如此前的液晶技术和等离子技术之争,让液晶电视走进千家万户。可见,想要靠技术突破困局,就要勇于面对不同技术路线的竞争。如果技术竞争陷入口水战,对技术进步与行业发展都无益处。
无论如何,身陷舆论漩涡的企业都要反思自己的言行。作为竞争对手,发布包含针对竞品的误导性信息,损害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这种商业诋毁行为并不可取。
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挑战在所难免。如果口不择言,不实事求是,则难以树立企业品牌和信誉。竞争企业之间的口水战,其实早已超出法律意义上的商业诋毁,而是代表着不同显示技术阵营之间的较量。
技术争论的孰优孰劣暂且不说,企业竞争需要以理服人,以技服人。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与其打口水战、相互攻击,不如专心研发产品、升级产品,瞄准赛道,争取赛点,才能赢得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