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政企智库

政府行为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依法行政的基础

7月15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新法对包括“电子眼”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在内的“非现场执法”进行了完善。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就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举行集体采访。(资料图片) 张兴龙 摄

□ 志 国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出台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部署推进。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2015年《纲要》”),确立了到2020年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5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纲要》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为了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梯次构建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纲要》征求意见稿,先后送各地区各部门、有关专家学者、中央依法治国委委员征求意见,并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纲要》送审稿。《纲要》送审稿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先后报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8月2日印发实施。

《纲要》是继2015年《纲要》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新的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的重要成果,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法治政府已在路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纲要》贯彻落实5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大幅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初步建立,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违法行政行为能够被及时纠正查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公务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纲要》指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2022年上半年编制完成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反垄断、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

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制度。

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加强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立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行政备案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依法行政违法必究

《纲要》明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据新华社报道,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纲要》提出,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2021-08-25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依法行政的基础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42214.htm 1 政府行为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