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希淼 熊礼慧
2021年是我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年。金融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承保农作物品种达200多个。农业保险在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实践中,金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往往聚焦于融资服务,对农业保险作用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下一步,应采取更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保险。
创新农业保险品种。继续扩大保险品种,尤其是扩大经济作物参保范围;增加与农民密切相关的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其他涉农保险的比例,如农房、农业机械、涉农意外保险等;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区域,提高中西部地区农业参保水平。
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生产仍有较大的未保障部分,农村的保险可得性仍然较弱,所以农业保险应进一步扩面、增品、提标,继续提升深度和广度。同时,将农业保险与农业产业发展相融合,激发保障需求,提高保障水平,助力农业产业发展。
加快收入保险发展。收入保险克服成本保险诸多弊端,应借鉴发达经济经验,丰富收入保险产品线,提高发展速度。针对收入保险农户承担保费较多等问题,可以试点采用财政资金补贴等,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或者由政府牵头建立政策性的保险公司进行经营。
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可探索开发一揽子综合保险,并列入政府补贴范畴,调动农户参保的积极性,实现“愿保尽保”。
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在农业保险中的重要作用,探索“金融科技+农业保险”服务新模式,将更多的农业保险产品迁移到互联网平台、应用程序等。同时,在核保理赔等环节运用卫星遥感、溯源系统、生物识别等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