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科技厅印发《河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成果源头供给能力显著提高,成果转化机制更加优化,企业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技术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
《方案》提出,到2025年,累计转化重大科技成果300项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5万家,科技领军企业达到100家,全省年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突破2000亿元,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地区生产总值之比增长率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达到2.5%。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涉及领域广泛、环节较多、关系复杂的系统工程,受转化对象、转化主体、转化活动、转化环境、市场接受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河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按照“全流程、全要素”的理念,重点聚焦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求,以持续提升成果源头供给能力、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全面提高企业成果转化能力、加快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发展为抓手,形成了20项重点任务,并明确分工,保障任务落地落实。
此外,《方案》突出了探索建立“京津研发、河北转化”协同创新的新模式,提出将京津作为科技资源核心源头,充分发挥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科技成果转化高地作用,扎实推动协同创新向纵深拓展,并积极与京津科研院所、企业合作,打通创新链、产业链,深化京津冀协同,促进科技成果落地。《方案》支持企业引进重大科技成果。
对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河北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给予奖励补助。其中,科技成果来源于京津的,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100万元。
(邵玉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