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抢抓政策机遇 促进高质量发展

新疆制定《关于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通告》,对相关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优惠10%

□ 李振峰

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由新疆发改委、新疆税务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共同制定的《关于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近日实施。《通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优惠10%。

《通告》明确,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须是以《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与此同时,《通告》将符合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主营业务比重的认定标准由70%放宽至60%。

重点支持新疆56项产业

据了解,《目录》保持了原有结构框架基本稳定,第一部分继续援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产业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第二部分继续按西部地区12省(区、市)分列。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录,重点支持新疆的56项产业,较《目录(2014年本)》新增鼓励类产业33项,调整优化12项,享受鼓励类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之广,位居西部12个省区市之首。

《通告》不仅充分体现了新疆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全面涵盖了自治区重点发展的石油石化、电力、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葡萄酒、旅游等“十大产业”,而且对新疆推进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6个助推”培植特色优势

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新增“在边境县市进行边境贸易进出口产品加工”;原目录“公路旅客运输公路旅客运输”扩增为“公路、铁路货物运输及多式联运”等。新增和扩增的条目及内容有利于推进边境贸易发展,把新疆自身的区域性开放战略纳入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中,发挥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的优势。

助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新增“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建设及运营;网络技术;互联网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平台建设及运营”等内容。新增条目进一步加大科技产业支持力度,促进新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新增“纺织服装产业,可带动群众就业的假发、梭织、针织、服装、家纺、毛巾、手套、织袜、制鞋、手工地毯、机织地毯以及刺绣产品的设计与生产”等内容。新增及调整的条目为持续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范围提供了重要保障。

助推更好发挥区域特色产业优势。新增“节水型渔业养殖及盐碱地渔农综合利用生态养殖模式示范与应用”等内容。新增及调整条目为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新疆特色的优势产业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谋求领域持久的特色竞争优势,把握关键、突出重点。

助推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新增“轴承、齿轮等通用基础件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建材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等内容。新增条目增强了新疆承接产业转移竞争力,并引导东中部地区产业有序向西部地区转移,优化了区域产业链布局,有效结合新疆资源优势提高配置效率、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助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新增“300万吨/年及以上(焦煤150万吨/年及以上)安全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建设与生产,安全高产高效采煤技术开发利用”等内容。新增及调整条目将有力推进新疆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能、太阳能发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建设,加大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和深加工力度,延长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

据介绍,鼓励类产业目录调整,减轻企业税负,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有利于企业在新发展格局下开展多业经营,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开拓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新疆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洼地效应、促进招商引资,提供了新契机、注入了新功能。

2021-07-16 新疆制定《关于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通告》,对相关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优惠10%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40338.htm 1 抢抓政策机遇 促进高质量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