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 彪 范亚辰
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强化促进消费的政策保障,特别提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并把其作为11项重点工作之一。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能够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发力,为激发农村消费活力注入一股“活水”,形成持续动力。
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正当其时
我国农村地区常住人口超过5.5亿,蕴藏着巨大消费潜力,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基本盘”。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上升,农村消费呈现出快速增长和持续升级态势,但整体水平依然偏低,加快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仍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从消费总量看,2019年我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万亿元。其中,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比不足15%,与人口规模极不匹配。从人均消费水平看,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比城镇居民低5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影响,仅相当于城镇居民2007年的消费水平,大致存在12年的差距。从重点消费产品看,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空调、计算机、排油烟机等家用电器保有量分别仅为城镇居民的48%、38%和36%,家用汽车保有量仅为城镇居民家庭的57%,大宗商品消费还存在很大增长空间。从新兴消费业态和领域看,农村地区网络零售总额仅占全国16%,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仅为城镇居民的44.5%,多元消费需求和业态有待进一步培育。
补齐消费短板金融政策大有可为
当前,农村消费总量不足、消费潜力难以充分释放,主要是受到农村流通体系不健全、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农民消费能力有限、农村消费环境较差等四个方面的突出制约。这些“短板”“痛点”也正是实施金融支持政策的着力点。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离不开金融杠杆撬动。农村地区交通、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明显短板,农村商贸市场、冷链物流和电商配送节点布局结构不合理,农产品出村“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受到不同程度制约。瞄准解决这些问题,《通知》中提出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商贸设施和物流站点建设,拓展农产品进城渠道和优化工业品下乡网络。这些建设任务需要庞大的资金投入,超出了乡村投资能力,需要寻求外部资金注入,而同时这些投资并非纯公益性,建成后具备收益能力,利用金融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比单纯依靠财政资金投入更富有效率。
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主体培育离不开金融资本加持。受传统商业观念影响,农村地区多被定位为低端消费市场,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与城镇存在较大差距,消费品类少、质量差、服务水平低等问题持续存在,难以满足农村居民逐渐升级的消费需求。破解这些问题,需要依靠市场力量,培育更多能够提供数量充足、品质可靠、性价比高的日用百货和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要有一批地处县城和乡镇、贴近农村消费群体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这些主体往往资产规模小、缺乏有效的抵押品,融资渠道不畅,迫切需要更加灵活的金融资金扶持。
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不足问题需要金融手段补齐。稳定收入是消费支出的前提,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比2017年下降1.1个百分点,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仅为1.6%。收入增速放缓对农村消费的消极影响,需要依靠金融手段予以对冲,积极稳妥发展消费信贷势在必行。《通知》也明确提出,要规范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智能产品的信贷支持。
农村消费环境优化需要创新发挥金融工具作用。近年,因执法打击力度加大,“山寨货”在城市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纷纷涌入消费监管相对较松的农村地区,与原本长期存在的劣质低效产品叠加,横行农村市场,成为影响消费体验的最大“痛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既需要严格执法、加大处罚等法律和行政手段,更需要引入消费保险、维权基金等金融工具,加快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创新发挥金融手段调节作用。
推动供需动态平衡需要两端发力
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战略方向,扩大内需是战略基点。这就要求在制定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金融措施时,必须从扩大供给和提振需求两端发力,打造推动农村市场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动态平衡的强大引擎。
在供给端,要重点为三大领域注入资金“活水”,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充足、优质、获取便捷的商品与服务。一是要为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筹措资金。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引导设立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道路交通、信息网络等设施建设;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可获益的商贸流通项目建设投资,引导资金投向商贸市场、仓储物流节点和电商配送网络建设。二是要为服务农村市场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发展资金。结合市场主体特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加大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拓宽融资租赁范围,同时注重发挥供应链金融、保险等机制的补充作用,多渠道降低企业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三是要为农村消费环境优化提供金融工具支持。鼓励相关保险机构设立正品保障险、质量安心险等消费保险,引导农村居民购买正规商品;建立消费维权基金,建立信贷黑名单制度,震慑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不合规服务的商家;加快推进以银行卡为基础、以移动支付为核心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消费金融支付条件和环境。
在需求端,要重点平衡好三组关系,以支持推动消费金融发展,确保新一轮升级版大宗商品下乡充分发挥作用。一是要平衡好金融支持与财政支持的关系。在鼓励对农村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提供补贴的同时,配套提供信贷服务,把一部分财政补贴资金用于贷款贴息,提高信贷消费积极性。二是要平衡好信贷支持和保险支持的关系。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用好保险支持手段,鼓励保险机构为企业开展信用销售提供风险保障,打消企业从事分期付款消费服务的顾虑。三是要平衡好消费金融普惠便捷与风险防范的关系。设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补偿基金,对农村消费信贷投放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提升信贷积极性;引导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规范发展,统一不同类型机构及线上线下业务的监管标准;加快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利用金融科技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国资管理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