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创新用地管理机制 加快推动城市升值

——江苏泰州以改革强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二

□ 本报记者 茆同风

说起节约集约用地取得的成绩,江苏省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陆俊如数家珍:通过3年多的努力,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考评成绩从2016年全省第12名前进到2019年进入全省第一梯队,被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授予“江苏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称号,市和市(区)获指标奖励列全省设区市第1位;泰兴市因“闲置土地少,土地节约集约工作成效较好”获国务院表彰。

“资源是发展之本。在公共资源配置中,政府如何突出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激活资源蛰伏潜能,激发资源加快释能,以增强区域发展动力、优化发展质态,是一方主政者的重要使命担当。”泰州市委书记史立军说。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兴国告诉记者:“以前,我们的土地缺效用,工业用地亩均产出低、商业及商品住宅用地价格低、土地占补平衡成效低。要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加快土地升值增效,当时亟待解决决策统筹不足这一根本问题。”由于在用地上存在着“部门缺协调、市区缺统筹、土地缺效用”的明显缺陷,泰州市把完善决策机制作为改革的先手棋。

近年来,泰州市委市政府坚持用足用好改革关键招,聚焦重要资源优化配置的痛点堵点,明决策、出新招、用实劲,解决了许多沉积多年的复杂矛盾问题,突破了众多瓶颈障碍,创新形成了一批利长远的体制机制,取得了资源活、发展稳、后劲足的良好成效。

“2016年11月,泰州市成立全省首个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由现任市委书记、时任市长史立军任主任,集体研究年度新增用地和房地产用地上市计划、重点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全面强化市委市政府对自然资源重大事项的集中决策和高效管理。”李兴国说,2019年9月,结合机构改革,泰州市在全省首批成立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统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多规合一”。理顺决策架构后,工作推进渐入佳境。

节约集约

提升工业用地含金量

“前几年,我市工业用地开发强度高、出让价倒挂、利用效率低。2015年,全市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只有5.53万元,不足苏南地区的1/3。”陆俊告诉记者,“改革遇到瓶颈难题,发展遇到障碍短板,工作如何推进,需要领导的智慧和果敢。为改变工业用地低效率,我市‘四管齐下’、火力全开:一是提高准入门槛,二是补充用地合同,三是强化履约约束,四是加快盘活利用。”

2017年6月,泰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工业项目用地综合评估办法,有关职能部门联合下发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实施方案,构建“专家综合评估、项目分类管理、土地分级配置”的供应新模式。

2017年11月,泰州印发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工业和经营性用地补充合同规范文本,以严格的合同条款推动拿地企业加快开工建设,不敢闲也闲不得。

2017年9月,泰州出台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倒逼企业高效开发利用土地。

泰州还出台了市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实施细则、市区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办法、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实施细则、盘活利用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布设1000多个高清摄像头,建设“慧眼守土”工程,同步打造工业用地绩效管理平台和批后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

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感慨地说:“2017年以来,全市盘活利用低效闲置土地4.2万亩,仅仅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调减项目供地等,节约土地近4000亩,工业用地亩均税收逐年上升,新增项目税收提高到40万元/亩,改革成效斐然。”

机制创新

激发城市土地市场活力

“改革前,泰州市区经营性土地开发领域积弊较多,地价远比周边城市低,地价在房价中的占比低,甚至出现过地价比拆迁价还低的怪象。”李兴国说,为推动经营性土地物显其值,泰州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把制度创新贯穿于经营性土地收储、出让、收益分配等的全链条,取得了明显成效。

记者了解到,为把城市土地资源的价值真正培育上来、挖掘出来,给城市发展注入强劲活力,泰州力推改革举措,大刀阔斧创新。

创新土地储备机制,实现“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土地收、储、供工作格局;创新土地上市机制,对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实行计划管控;创新净地出让机制,实行严格的市区商住和商服用地“净地”出让制度。

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机构,建立全省独创的市区商业和商品住宅用地“门槛价”动态更新制度,搭建全省独创的网上定价系统确定出让底价并配合采取“价格熔断、摇号”制度,系统建立起科学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

李兴国告诉记者,城市经营性土地开发运行机制的创新和施行,是在该领域开展的蹚改革深水、动利益奶酪、铲腐败温床的一次深刻变革、果敢之举,既是有效解决城市发展实力不足、活力不强的重大举措,也是对执政能力进行的一次压力测试和锤炼提升。在面临区级响应不积极、地方开发商到处吐苦水、部分领导认识不一致、有关部门领导遭责难的复杂情况下,泰州建立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挂帅的高位统筹协调机制,锚定改革不动摇、边试边改不停步、不达成效不收兵,对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立场鲜明,在实践中探索、在总结中完善,对重要举措、关键环节反复推敲、比选、优化,科学合理安排国企参与改革,从多个方面为改革推进创造条件、争取主动。

泰州三年的改革成效颇丰,取得了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价与拆迁价接近、与房价联动、与周边城市相当的明显进展。2014年~2016年,主城区年均出让经营性用地4700余亩,商服用地出让均价仅121万元/亩,住宅用地出让均价仅254万元/亩。2017年~2019年,主城区年均出让经营性用地降至1400余亩,商服用地出让均价增长至530万元/亩,住宅用地出让均价增长至692万元/亩,出让土地大幅下降而土地收入却明显增长,让宝贵的土地资源体现出应有价值,发挥出最大效用。与此同时,一批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驻、深耕泰州市场,房价保持平稳,推动群众财富合理升值、共享城市发展红利,实现了社会效益、群众利益的共赢。

多措并举

深挖土地整治潜能

“随着城市建设和项目开发的大力推进,泰州市各类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总需求量达1.6万亩,用地需求与补充耕地的矛盾日趋尖锐。同时,建设用地成本节节攀升,‘十二五’期间,全市从省平台竞价购买补充耕地指标多达1.31万亩,外流资金甚至超过苏南个别设区市,既不利于自我挖潜,更易滋生‘一买了之’思想。”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处负责人说。

陆俊表示,要加快实现全市域耕地占补自求平衡,就要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主抓手,采取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多元整治深挖发展潜能。既要规划引领、系统推进,也要压实责任、强化激励,同时还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

泰州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原则,建立市级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机制,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平台、封闭运作,重点推动土地后备资源相对丰富的兴化市易地调剂指标给资源匮乏的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和医药高新区,以满足市区项目用地报批需求。2017年~2019年,兴化市向泰州市区调剂指标12,140亩,调剂收益近40亿元,占该市每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0%。

记者了解到,实施改革以来,泰州市自行补充耕地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7年实现占补自求平衡的首次突破,2018年、2019年分别新增耕地5.56万亩和4.04万亩,成果丰硕,直接减少资金外流180多亿元。

2021-02-03 ——江苏泰州以改革强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二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34952.htm 1 创新用地管理机制 加快推动城市升值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