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公告

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及提示

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www.chinaclear.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期企业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9.00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偿付发行总额的20%。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四)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偿付发行总额的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六)发行范围及对象:

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信用等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释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鸠江建投、公司:指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9.00亿元的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鸠江建投债”)。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金诚:指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安徽省担保集团:指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指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募集说明书:指《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条例》: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管理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

《简化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

《规范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

《债权代理协议》:指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订的《2019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订的《2019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指《2019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公司章程》:指《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最近三年、2017-2019年:指2017年、2018年、2019年。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及政府指定的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 [2020]348号文件注册。

发行人已于2019年9月21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决议,并同意在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

发行人已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决议,并同意在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芜湖市东四大道鸠江区社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圣塘

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0553-5968008 传真:0553-5968309 邮编:241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徐正伟、王昱昊、许明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4层

电话:010-88005248 传真:010-88005099 邮编:100033

(二)分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周金龙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21-20639659 传真:021-20639423 邮政编码:200122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88170745、010-88170731 传真:010-66061875

邮编: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 楼 法定代表人: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 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编:200120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总经理:蔡建春

联系人:段东兴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编:200120

五、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联系人:郁向军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龙图路与绿洲西路交叉口置地广场A座29楼

电话:13063333508 传真:0551-63475800 邮编:230000

六、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1幢南座11层1101、1102、1103单元12层1201、1202、12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汪承伟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1710

电话:0551-65109932 传真:0551-65109930 邮编:230000

七、发行人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鲍金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怀宁路200号(习友路与怀宁路交口)栢悦中心五楼

联系人:李鹏峰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怀宁路200号(习友路与怀宁路交口)栢悦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13605515675 传真:0551-65608051 邮编:230022

八、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营业场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路1号 负责人:徐守荣 联系人:宗吉晖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路1号

电话:0553-5869386 传真:0553-5869386 邮编:241000

九、担保人: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担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严琛 联系人:李严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担保大厦

联系电话:0551-65227613 传真:0551-65292613 邮政编码:23003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鸠江建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9.00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偿付发行总额的20%。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偿付发行总额的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21年2月5日。

十一、簿记建档日:2021年1月29日。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21年2月1日。

十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2月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2月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七、债券形式及认购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一、信用安排: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评级机构每年都将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动态地反映评级主体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

二十二、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三、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徽商银行作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五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芜湖市东四大道鸠江区社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圣塘 注册资本:83,82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713969698N

邮政编码:241000 联系电话:0553-5968008 传真:0553-5968309

经营范围:管理和组织实施鸠江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开发、经营,受鸠江区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安置房建设(凭许可证经营)。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是芜湖市鸠江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担负着鸠江区土地开发整理、安置房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受鸠江区政府委托,行使政府性投资职能。

二、历史沿革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系经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区府[1995]116号)批准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时名称为“芜湖市鸠江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芜湖市鸠江区审计事务所为本次注资出具了验资报告。

2006年12月经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鸠政[2006]234号)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7月,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对发行人货币增资3,5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500万元。芜湖徽瑞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注资出具了徽瑞验报字(2008)第07089号验资报告。

2009年5月,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对发行人货币增资4,500万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安徽平泰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注资出具了平泰会开验字[2009]126号验资报告。

2016年12月,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对发行人货币增资30,000万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000万元。

2017年3月,经发行人股东会批准,发行人吸收芜湖市皖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新股东。芜湖市皖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增资820万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40,820万元,其中鸠江区人民政府出资4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97.99%;芜湖市皖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20万元,出资比例为2.01%,发行人公司类型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增加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鸠政秘[2017]105号),以货币形式对发行人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45,820万元。

2017年12月,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增加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鸠政秘[2017]251号),以货币形式对发行人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50,820万元。

2019年11月,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同意由发行人控股股东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以货币形式增资33,000万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83,820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注册资本83,82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83,820万元,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出资8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99.02%;芜湖市皖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20万元,出资比例为0.98%。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发行人建立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并依法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公司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公司根据自身定位、业务需要设置了五个职能部门。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无控股子公司。

(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1、芜湖市鸠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47亿元,总负债1.53亿元,所有者权益2.94亿元。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利润总额0.003亿元,净利润-0.01亿元。2019年该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当年业务规模扩大,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增加所致。

2、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6.62亿元,总负债15.23亿元,所有者权益1.39亿元。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10亿元,利润总额0.04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3、芜湖市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60亿元,总负债1.91亿元,所有者权益6.69亿元。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利润总额-0.003亿元,净利润-0.003亿元。2019年该公司未实现营业收入的原因为项目尚在建设中,无营业收入。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李圣塘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1年参加工作,曾在鸠江区水产站、鸠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鸠江区建投公司、鸠江房屋征收办公室、街道党工委工作。2019年7月至今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卢晋荃女士,董事兼总经理,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1996年参加工作,曾在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机械公司洞山机械厂、淮南民生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市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鸠江区清水街道办事处财政所、鸠江区官陡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工作。2014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9年8月10日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王孝国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中共党员,专科学历。1998年参加工作,曾在芜湖市第三十二中学、芜湖市鸠江区财政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工作。2014年9月至2016年5月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部部长,2016年5月至今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胡明霞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兼办公室主任,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3年参加工作,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2015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8年7月至今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9年9月至今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二)监事

孙振先生,监事会主席,群众,本科学历。2013年参加工作,曾在清水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2013年10月至今任清水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科员、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芳女士,监事,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3年参加工作,曾在芜湖万达广场有限公司成本部、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2014年2月至今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俞远越先生,监事,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3年参加工作,曾在铜陵市恒瑞电气有限公司、鸠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2014年10月至今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王群女士,监事,群众,本科学历。2013年参加工作,曾在弋江区宜居公司、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2014年11月至今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江雯女士,监事,群众,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参加工作,曾在鸠江区财政核算中心工作,2014年3月至今借调至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9月至今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卢晋荃女士,总经理,简历见董事部分。

王孝国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董事部分。

晋英智先生,财务部部长,民建党员,大专学历,曾在芜湖万里电缆厂、三十四中校办公司、鸠江区四褐山地税所、鸠江区社区服务中心、鸠江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鸠江区财政核算中心、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2014年10月至今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第六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芜湖市鸠江区最重要的土地开发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营业务为土地开发整理和基础设施代建。2017-2019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6,346.88万元、108,004.75万元和119,028.79万元。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一)土地平整业务

发行人土地平整的交易对手转变为鸠江区人民政府,对于2017年起结算的土地平整项目采用成本加成方式进行结算,发行人与鸠江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开发整理协议》,约定采用土地开发整理投资成本加成模式进行结算。

(二)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发行人作为鸠江区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负责鸠江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业务具有很强的区域专营性。发行人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分为代建模式和自建自营模式。

(三)安置房业务

发行人作为鸠江区最重要的安置房建设主体,负责鸠江区的安置房建设业务。安置房业务方面,安置房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外部融资外,其余来源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公司直接分配给安置户主,公司不单独确认安置房建设收入。

第七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报告中的信息时,应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发行人2017-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倍、次/年

公式

第八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

发行人共发行2支债券,未到期规模合计9.80亿元,不存在已到期未兑付和欠息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公式

第九条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期企业债券募集资金9.00亿元,其中7.20亿元拟用于鸠江区一中北侧安置房新建项目,1.80亿元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既可支持当地安置房建设,并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发展需求。

第十条 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自身偿付能力

2017-2019年,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40%、59.47%和59.37%,呈不断下降趋势,处于行业合理水平,显示出发行人较好的长期偿债能力。

2017-2019年,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中流动比率分别为1.73、1.76和1.73,速动比率分别为0.49、0.38和0.44。近三年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处在合理范围内。速动比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是因为发行人在代建业务中产生的存货占流动资产比重较高,符合城投企业的业务特点。

2017-2019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1.90、2.41和2.28,发行人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偿债能力较强。发行人近年来的偿债能力指标稳中有升,保持在合理水平。总体来看,发行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二、募投项目收益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项目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24.11亿元,实现净利润10.52亿元。募投项目良好的收益情况将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有力保障。

三、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是国家首批“中央与地方财政担保风险分担补偿”试点单位、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批合作单位。

截至2019年末,安徽省担保集团总资产267.36亿元,总负债66.05亿元,所有者权益201.31亿元,资产负债率24.70%。2019年度,安徽省担保集团营业收入为50.27亿元,净利润为0.46亿元。

(二)担保人行业地位、竞争优势与资信状况

安徽省担保集团为安徽省财政全额出资设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在安徽省融资性担保体系中处核心地位,在业务发展、资本补充、风险防范等方面得到了安徽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安徽省担保集团担保业务模式较为成熟,能够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风险补偿资金的支持,面临的代偿损失可能性较低,资本金规模在同业中持续处于领先水平,为其业务开展提供较强支撑。根据2020年6月24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主跟踪评字[2020]016号),安徽省担保集团的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担保人累积担保余额

截至2019年末,安徽省担保集团累计对外担保余额431.70亿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保证人净资产比例为214.45%。安徽省担保集团担保客户以地方城投公司为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除本次债券之外,担保人不存在为发行人、发行人关联方及其他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或担任差额补偿人的情况。

(四)担保人财务情况

公式

(五)担保人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安徽省担保无发行债券情况。

(六)担保函主要内容

被担保的债券为不超过7年期的“2020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债券金额、期限、债券名称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准的批复/备案文件为准)。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本担保函项下债券存续期内及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于兑付日前3个工作日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本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四、其他偿债措施

(一)本期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9.00亿元,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偿付发行总额的20%。

(二)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财务融资部将具体负责债券还本付息相关事务,对当年本息兑的资金来源提前做好安排,以保证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兑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与徽商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每年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将偿债资金归集于偿债资金专户,一旦偿债资金划入偿债资金专户,仅可用于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到期支付本金。发行人委托徽商银行芜湖分行对该偿债资金专户进行监管,监管银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督促发行人及时将足额偿债资金划入偿债专户并专项用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切实保障债券投资者利益。

(五)聘请债券债权代理人

为了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即为全体债券持有人聘请徽商银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签订了《债权代理协议》,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人将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协议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六)发行人拥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持续的盈利能力

2017-2019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7,258.45万元、110,364.58万元和120,912.15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2,552.54万元、13,578.65万元和15,409.93万元。发行人较高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能够为本期债券的按时偿付提供保障。

(七)发行人拥有充裕的主营业务现金流

2017年-2019年末,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31,773.58万元、94,727.04万元和182,385.5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6,170.83万元、86,052.28万元和135,072.33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为充沛,为偿还本期公司债券提供了有力保障。

(八)发行人受到股东的有力支持

作为芜湖市鸠江区最重要的土地开发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主体,鸠江区和股东在发行人的建设和发展方面给予了协调和支持。随着鸠江区发展战略的实施,发行人股东及相关各方必将加大对发行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发行人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核心地位。2017-2019年,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0.00亿元、0.40亿元和0.35亿元。

(九)本期债券本金的提前偿付条款为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支持

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设置了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偿付发行总额的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提前偿还本金条款的设置,减轻了发行人到期时一次性还本的债务压力,充分保护了投资者利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时间明确,有助于发行人提前准备并归集债券偿付资金,降低债券偿付风险。

(十)发行人相关承诺

发行人已承诺,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未来所产生的收入将优先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行人的相关承诺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发行人将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监管银行、债券持有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订了严密的偿债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偿债保障措施足以满足本期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需求。

第十一条 风险揭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当仔细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

由于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利率波动周期跨度较大,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充分考虑债券存续期内利率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同时,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可在一定程度上为本期债券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有效手段。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同时,发行人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控制成本,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争取进一步提高营运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它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一定困难。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尽快推进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力争使本期债券早曰获准上市交易流通。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环境将持续改善,未来流动性风险将会逐渐降低。

(四)募投项目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回收期长,一般需要数年方可建成并产生效益。同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政策、利率政策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总成本上升,竣工期延长,从而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进行了严格科学论证,确保项目具有足够的抗风险性,并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各种因素,使未来收益尽量贴近实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行人将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项目按预计的工期和预算完工。此外,发行人将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经营管理能力,控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五)违规使用债券资金风险

发行人作为芜湖市鸠江区最重要的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承担了区域内大量的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安置房建设任务,资金相对紧缺。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后,如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用于区域内其他的项目的建设,可能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存在合规使用债券资金的风险。

为保障发行人合规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发行人与徽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账户内资金严格按照本期债券最终注册的用途使用。同时,根据发行人签订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控制发行人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风险。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周期的变化会引起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与收益水平的浮动。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经济衰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有所下降,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业务规模,降低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减少发行人的现金流入,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发行人所处的长江三角洲辐射地区经济充满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波动的不利影响。

(二)政策性风险

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土地开发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央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诸多政策扶持,导致这些行业对政策变动高度敏感。发行人从事的土地平整业务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财政的支持。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政策及地方扶持优惠政策等发生调整,将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并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未来的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的变化,及时判断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调整方向,对业务布局进行周密规划,以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环境。同时,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产业投资布局,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管理能力,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财务风险

发行人在建及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预计未来投资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将不断增加,这需要综合利用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来筹措资金,并不断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其中,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数额较大,交易对手方主要为当地政府机构,上述应收款质量受当地政府财力影响较大。因此,发行人将面临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和控制财务成本方面的压力。

一方面,发行人将积极拓宽和丰富融资渠道,采取市场化、多元化方式筹措投资资金,并合理规划融资方案,调整、完善、优化自身融资结构;另一方面,发行人将加强和优化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水平,合理优化现金流入和流出的配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应收账款回笼力度,实现投融资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本经营。

(二)经营风险

随着发行人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经营风险控制难度加大,不能完全避免因业务操作差错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和违规风险。与此同时,发行人的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的特点,如果市场信誉下降、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或出现经营管理重大失误,将影响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及运营效益,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发行人将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健全相关管理机制,防范管理风险。生产方面,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工程管理,优化调度管理,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效率;财务方面,进一步加强计划与预算工作,落实资产经营责任,统筹安排资金投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人力资源方面,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实时引进相关人才,增强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项目运作能力,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对外担保规模较大的风险

2019年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为222,000.00万元,占本公司同期净资产的25.18%,对外担保金额较大,占净资产的比例较大,被担保企业均为地方国有企业,风险较为可控。但是未来如果发行人担保对象出现经营困难、难以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发行人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对当期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将对被担保对象的信誉情况、资产质量、资金用途、偿债能力进行详尽地调研,并建立完善的审核批准、后续监督制度。同时,发行人还将进一步规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发行人严格规范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能有效控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四)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风险

近三年,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171,499.54万元、201,372.35万元和220,823.2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7.66%、9.79%和10.17%,主要为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往来款,上述款项回收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可能给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近三年保持稳定趋势,发行人应收款项债务人多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合作关系良好企业等,坏账可能性较小。发行人将确保做好资金风险防控,积极和其他应收款对手方积极沟通,确保其他应收款尽早收回。

(五)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所有权受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70,800.43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3.26%,主要为存货中的土地使用权与固定资产中的房产。发行人较大规模的受限资产可能会对资产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是抵质押用于银行借款和担保抵押,未来发行人将通过开发多元化的融资,不断优化融资结构,逐步释放已抵押的资产,盘活存量资产用于投入生产经营。同时,发行人将加强管理,提高公司营运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六)土地平整业务收入波动风险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平整业务产生收入。报告期内的土地平整业务收入分别为95,078.07万元、90,337.98万元和96,990.56万元,土地平整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14%、32.79%和30.19%,逐年下降。2016年,芜湖市出台《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区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体制的通知》(芜政办〔2016〕42号),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模式发生改变,采用成本加成模式进行结算。若未来鸠江区内土地平整业务量减小或与政府约定的收益率降低,发行人将面临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发行人作为芜湖鸠江区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主体,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并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未来发行人会与当地政府保持紧密联系,降低政策变动而导致的收入变动风险。

(七)政府补助金额波动风险

2017-2019年,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0.00亿元、0.40亿元和0.35亿元。政府补助的数额较大,如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芜湖市鸠江区最重要的土地开发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主体,鸠江区和股东在发行人的建设和发展方面给予了协调和支持。随着鸠江区发展战略的实施,发行人股东及相关各方必将加大对发行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发行人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同时,发行人将继续推进提高自身市场化经营水平,降低对政府补贴的依赖。

(八)预收款项余额较大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808,447.02万元、808,590.61万元和807,952.6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6.09%、39.32%和37.22%,发行人的预收款项均为征地拆迁工程款,主要是预收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土地平整款,仍旧未达到结算条件。上述款项回收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可能给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017 年之前,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是受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开发鸠江区的土地,土地出让收入由发行人与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比例进行分成。当前发行人及鸠江区正与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芜湖市沟通回款事宜。发行人未来仍将继续承担鸠江区土地整理职能,将持续受到来自股东及鸠江区的有力支持。

(九)短期债务集中兑付压力较大的风险

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有息负债到期金额分别为82,000万元、57,000.00万元和28,000.00万元,主要系已发行的债券分期还本所致,未来三年发行人面临较大的短期债务集中兑付压力,如发行人偿债能力发生变动,短期偿债能力下降,导致短期债务无法及时偿还,将为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017-2019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7,258.45万元、110,364.58万元和120,912.15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2,552.54万元、13,578.65万元和15,409.93万元。2017-2019年,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中流动比率分别为1.73、1.76和1.69,速动比率分别为0.49、0.38和0.44。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偿债指标合理,将为短期债务的按时偿付提供保障。同时,发行人具有规模较大的可变现资产,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账面上银行存款178,341.08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2,189.00万元,必要时可通过资产变现偿还债务。

(十)授信规模较小,授信余额较低风险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获得授信总额度20,000.00万元,全部来自徽商银行,已使用授信额度20,000.00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0.00万元。发行人获得的授信规模较小,无剩余授信余额,如未来发行人临时资金需求增加,发行人无法通过银行授信获得资金,将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发行人作为鸠江区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平整主体,业务具有区域垄断性,盈利能力较强,发行人已做好周密的资本规划,充分利用自身自有资金应对未来资金需求。同时,发行人收到公司股东的有力支持,必要时可获得股东资金补助。此外,发行人可变现资产金额较大,必要时可通过资产变现筹集资金。

(十一)资本支出压力较大风险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共有在建和拟建的自建自营项目1个,待投资金额8.50亿元。发行人自建自营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外部融资与自有资金,发行人未来自建自营项目拟投资金额较大,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对于自建自营项目,发行人已指定了周密的资金规划,采用发行企业债券和自有资金进行融资。发行人具备直接融资经验,直接融资渠道相对通畅。同时,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性现金流充裕,将为未来资本支出的资金来源提供有力保障。

第十二条 信用评级

一、本次发行信用评级

(一)评级结论及涵义

东方金诚评定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鸠江建投”或“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二)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1、优势

(1)芜湖市经济实力很强;鸠江区经济保持较快发展,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机器人及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发展良好,经济实力较强;

(2)公司主要从事鸠江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主营业务具有很强的区域专营性;

(3)作为鸠江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公司在增资、债务置换及财政补贴等方面得到股东及相关各方的有力支持;

(4)安徽省担保集团综合财务实力极强,为本期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

2、关注

(1)公司土地开发整理收入易受政策、规划、市场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在建的基础设施及安置房建设投资规模较大,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3)公司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弱的存货和应收类款项占比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差;

(4)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对波动性较大的项目回款及往来款依赖较大,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跟踪评级安排

东方金诚将在债券存续期内密切关注资产监管人、发行人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此外,还将关注影响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的其他信息,根据以上相关信息做出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中维持或调整公司的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

二、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贷款银行授信情况如下表: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主要贷款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三、发行人信用记录

经核查,发行人2017-2019年不存在债务违约情况。

第十三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注册文件;

(二)《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和《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

(四)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五)《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六)《2019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七)《2019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2019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斌

联系地址:芜湖市东四大道鸠江区社区服务中心

电话:0553-5968008 传真:0553-5968309 邮编:241000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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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8005248 传真:010-88005099 邮编:100033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全文:

1、中国货币网

网址:http://www.chinamoney.com.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2021-01-28 发行人: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34783.htm 1 2021年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