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山西立法向家庭暴力说“不”

明确家庭暴力救济途径,规定首接负责制,细化首接单位具体工作内容

本报讯 记者田孔社报道 1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重要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8部分25条内容,主要包括:明确立法目的、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反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度、细化家庭暴力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实、增加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诊断证明的规定、增加家庭暴力的权利救济途径、强调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明确处理现办法与原决定的关系等。

家庭暴力直接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到千万家庭的和睦幸福和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可以说既是社会治理问题,也是十分重要的民生问题。反家庭暴力“重点在预防,难点在处置”,需要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管用的措施,推进源头治理。

《办法》将反家庭暴力纳入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反家庭暴力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应将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工作规划;规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法寻求救济的途径,主要包括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提起诉讼,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特殊群体受害人临时庇护请求等;明确规定了首接负责制,细化了首接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

山西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张晋仁表示,山西省高度重视反家暴立法工作,及时将反家暴立法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在《办法》的起草、修改、审议等各个环节,始终把最大限度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放在首位,多次召开立法工作领导组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立法大纲;充分发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在立法中“统”与“专”的作用,举行立法起草论证会,听取来自民法、商法、刑法、行政诉讼法、行为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款审议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如何推动《办法》实施和贯彻落实?山西省妇联一级巡视员任晋阳告诉记者,《办法》的出台为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织就了一张爱心防护网。山西省妇联将加强学习,全面理解和深刻领会《办法》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同时,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宣传,引导公众牢固树立“家暴违法”的意识,让家暴受害者学会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任晋阳指出,将以《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率先在省级层面建立反家暴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反家暴工作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同时,指导市县建立完善符合本级本地工作需要的联席会议制度,构筑反家暴社会化工作格局,推动《办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2021-01-22 明确家庭暴力救济途径,规定首接负责制,细化首接单位具体工作内容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34560.htm 1 山西立法向家庭暴力说“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