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销商: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发行人承诺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次债券申报发行属于公司的自主融资行为,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发行人所在地政府和财政局未对本次债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及财政补贴;本次债券的募投项目为常德高新区现代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不涉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及财政补贴;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及用于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占比符合企业债券管理的相关要求。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常德鼎力01”)。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三)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分别偿还本金的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六)发行范围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托管安排: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八)信用安排:本期债券由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释 义
公式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16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经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常国资财函〔2019〕85号)文件同意。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窑路-常德科技创新创业产业园1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鹰 经办人:欧阳章国
办公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窑路-常德科技创新创业产业园1号楼)
联系电话:0736-7526095 传真:0736-7367780 邮编:415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经办人:胡自灵、万里、朱乔乔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32层
联系电话:0731-84779545 传真:0731-84779555 邮编:410005
(二)分销商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经办人员:高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782395 邮政编码:200125
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经办人:张蕊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裙楼二楼
联系电话:0755-82893363 传真:0755-83533241 邮编:730030
三、担保人: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经办人员:彭倩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联系电话:02363567371 传真:02363567210
四、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经办人:陈长春、胡绪峰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526号云鼎公馆二期2307室
联系电话:0731-82297769 传真:0731-82297769 邮编:410000
五、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法定代表人:闫衍
经办人:杨锐、贺文俊、吴亚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6号楼
联系电话:010-62299800 传 真:010-62299803 邮 编:100020
六、发行人律师: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8号定王大厦28楼 负责人:黄吐芳
经办律师:张丰、何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8号定王大厦28楼
联系电话:0731-89718958 传真:0731-89718958 编码:410005
七、债券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楼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经办人:田鹏、李杨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楼
联系电话:010-88170738、88170735 传真:010-88170752 邮编: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总经理:聂燕 经办人:王博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编码:200120
八、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蒋锋 经办人:李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13层
联系电话:021-68802562 传真:021-68807177 邮编:200120
九、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
营业场所: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永安社区鼎城路(泽云上城2号楼) 负责人:郑敏
联系人:陈业先 办公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永安社区鼎城路(泽云上城2号楼)
电话:0736-2920309 传真:0736-2920309 邮编:415101
(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
营业场所: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常沅社区善卷路2790号 负责人:向国洲
联系人:易政科 办公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常沅社区善卷路2790号
电话:0736-7667033 传真:0736-7667033 邮编:415101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
营业场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府坪街道高山街社区人民路1508号 负责人:周爱民
联系人:王景民 办公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府坪街道高山街社区人民路1508号
电话:0736-7188029 传真:0736-7188029 邮编:415000
十、债权代理人/偿债资金监管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
营业场所: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永安社区鼎城路(泽云上城2号楼) 负责人:郑敏
联系人:陈业先 办公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永安社区鼎城路(泽云上城2号楼)
电话:0736-2920309 传真:0736-2920309 邮编:415101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承诺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发行公告和持续信息披露。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常德鼎力01”)。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四、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八、发行范围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托管安排: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发行期限:【2】个工作日,即自发行首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
十一、簿记建档日:【2021】年【1】月【21】日。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21】年【1】月【22】日。
十三、起息日:自【2021】年【1】月【25】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月【2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8】年【1】月【24】日止。
十五、付息日:【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1】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1】月【25】日,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信用安排:本期债券由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一、信用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二、债权代理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
二十三、募集资金监管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
二十四、偿债资金监管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
二十五、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将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21年第一期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向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认购方法如下:
认购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参与本期债券发行、登记和托管的各方,均须遵循《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作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同意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等文件,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本金一起支付。【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1】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窑路-常德科技创新创业产业园1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鹰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发行人是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是常德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与整理、劳务服务、国有资产和公用事业运营主体。经营范围为:土地开发整理;水利、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汽车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农畜产品购销;建筑装饰材料生产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公路工程建筑;码头、港口设施建设,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理货经营;国内贸易代理服务;国际贸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情况
目前,常德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系常德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的重要主体,近年来主要负责国家级常德高新区范围内的建设,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表9-1 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工程建设收入和土地开发整理收入合计分别为19,860.16万元、22,449.41万元和20,310.47万元,毛利润分别为3,190.03万元、2,978.21万元和2,785.12万元,毛利率均维持较高水平;发行人工程建设业务和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在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为稳定,收入与毛利润规模总体呈增加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业务收入规模和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近三年分别实现劳务收入30,955.07万元、29,824.77万元和30,064.91万元。2016年,公司建设的标准化厂房部分交付使用并用于出租,报告期内实现标准厂房的租赁收入3,389.70万元、6,130.15万元和8,199.30万元。随着常德高新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公司标准厂房的租赁收入将继续释放。
随着常德高新区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在园区运营和劳务服务等领域业务实力将持续增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会进一步多元化,主营业务收入水平将会进一步增长。同时未来,发行人将合理有效利用常德市基础建设及设施资源,保证业务的持续发展。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7-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7-2019年的合并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4887号)。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信息时,投资者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表10-1 发行人2017-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式
表10-2 发行人2017-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
公式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总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7、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
8、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合计
9、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
二、发行人财务总体情况
发行人是常德市较大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常德高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与整理以及劳务服务的投资、运营与管理。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发行人依托行业和地域优势,近年来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盈利能力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可靠的保证。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分别为2,088,054.65万元、2,060,259.92万元和2,292,378.69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4.78%;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1,374,973.25万元、1,400,765.82万元和1,509,543.66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8%。2017年末至末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34.15%、32.01%和34.15%。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8,725.77万元、60,037.73万元和60,170.5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3,304.23万元、20,592.57万元和20,501.0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合计为2,292,378.6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09,543.66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总额为1,415.72万元,扣除公益性资产后的所有者权益为1,508,127.94万元。上述公益性资产为公司成立时股东以实物资产注资,注入时间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发行人于2016年3月10日成功发行2016年常德市鼎力实业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简称“16鼎力专项债”),于2017年7月10日成功发行2017年常德市鼎力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7常德鼎力债”),于2019年7月5日成功发行常德市鼎力实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20年4月17日成功发行常德市鼎力实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等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表11-1 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公式
截至2020年11月30日,“16鼎力专项债”和“17常德鼎力债”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表:
表11-2 发行人已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发行人发行的“16鼎力专项债”和“17常德鼎力债”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相应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未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以及用于具有完全公益性的社会事业项目如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院、图书馆等项目的建设,符合《证券法》、《管理条例》、《债券管理通知》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除上述融资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发行其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保险债权计划,以及各类私募品种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为其他债券提供差额补偿的情况。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亿元,其中2.25亿元拟用于现代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园项目,0.7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见表12-1:
表12-1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表
公式
常德高新区现代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150,975.97万元,除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外,其余60,975.97万元全部为发行人自筹的资本金。
发行人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未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以及用于具有完全公益性的社会事业项目如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院、图书馆等项目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期债券的募投项目为常德高新区现代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现代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园项目(常德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三期)法人为发行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机械与装备生产厂房178,760.00平方米,材料与电子生产厂房119,100.00平方米,试验测试中心44,836.00平方米,研发设计中心49,120.00平方米,综合办公中心79,630.00平方米,后勤服务中心78,230.00平方米,地下室9,760.00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本项目用地全部为工业用地,发行人将通过招拍挂出让的方式获取项目用地。项目土地费用为预计土地购买成本,合计16526.8万元,已纳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土地涉及农用地17.3175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50,975.9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15,449.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76.72万元、预备费6,811.3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7,938.00万元。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已经通过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具体批复文件如表12-2所示。
表12-2 现代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园审批情况表
公式
现代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自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项目已于2019年5月开工,正在进行场地平整、规划设计和部分厂房建设工作,建设工作有序进行。预计2021年8月完工,至2020年12月末,项目已投资金额为85,905.3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56.90%。
根据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湖南咨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德高新区现代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募投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标准厂房、试验测试中心、综合办公中心的出租和出售,以及后勤中心的出租。项目计算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本次债券期限为7年期,即债券存续期为7年,含项目建设期2年。
本项目债券存续期内实现收入133,273.16万元,需支付成本费用共计6,775.40万元,实现净收入126,497.76万元。按照债券发行利率7.5%进行测算,预计用于募投项目债券资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本息和为123,750.00万元,募投项目债券存续期内净收入预计能够覆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本息。本项目运营期内实现收入253,556.96万元,需支付成本费用共计10,870.79万元,实现净收入242,686.17万元,能够覆盖项目的总投资。
上述测算过程中,若不考虑租金及出售价格的上调,则本项目债券存续期内实现收入127,541.84万元,需支付成本费用共计6,473.28万元,实现净收入121,068.56万元,与预计用于募投项目债券资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本息和123,750.00万元差额为2,681.44万元,差额较小;项目运营期内实现收入242,542.28万元,付现成本费用共计10,411.65万元,实现净收入232,130.63万元,能够覆盖项目的总投资。
募投项目收益是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债券存续期内, 在不考虑租金及出售价格的上调的情况下,发行人的募投项目净收益未能完全覆盖应偿还用于募投项目的债券本金及利息的部分,发行人将以良好的业绩和自身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资产运营能力保障本息的偿还。
第十三条 投资者权利保护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发行人聘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并签订了《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权代理人按《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同时,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时兑付兑息,发行人聘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监管银行,并与该行签订了本期债券《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开立了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权代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发行人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将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基础保障。为了充分、有效地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机制。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比例为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设置的提前偿还条款可分解发行人一次性、大规模还款的压力。此外,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计提利息,因而还本付息的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偿付计划。发行人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将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基础保障。为了充分、有效地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机制。
二、本期债券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由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全额担保。发行人为保障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确保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聘请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发行人不能全额兑付债券本息时,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承担担保责任,将本期债券当期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以确保本期债券当期应付本息能够完全偿付。
(一)担保人概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注册资本:46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单位: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占比50%)、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占比33.33%)、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占比16.67%)
营业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2、担保人财务情况
根据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8-135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7.87亿元,总负债为58.53亿元,净资产69.34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1.11亿元,净利润2.85亿元。截至2019年末,担保人发行债券情况如下:
表14-1 三峡担保债券发行情况
公式
截至2020年6月末,三峡担保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为334.62亿元,2020年6月末净资产(扣除对其他融资担保公司及再担保公司股权投资后)为56.14亿元,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为净资产的6.14倍。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表14-2 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1)三峡担保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五)
(2)三峡担保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见附表六)
(3)三峡担保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七)
3、担保人资信状况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峡担保集团”)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金46.5亿元人民币,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由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占比50%)、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占比33.33%)、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占比16.67%)3家股东发起设立的国有大型综合性融资担保集团,是西部首家获得6家主流资信评级机构给予AAA主体信用评级,成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担保机构。根据中诚信评定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综合来看,三峡担保资本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具有较强的代偿能力,为本期债券提供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三峡担保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已为本期债券出具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券品种、数额:被担保的债券为7年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具体期限、金额、债券名称以监督管理及审批机关最后批准为准)。
2、债券的到期日: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日为该债券正式发行时相关发行文件规定的债券本金到期日。债券发行人应该按照该债券相关发行文件规定清偿全部债券本金和利息。
3、保证方式: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责任的承担:在担保函项下本期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担保人应按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兑付付息账户。本期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有义务代理本期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如本期债券到期后,本期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本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5、保证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6、保证的期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本期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债券持有人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或发生其他法定担保人免责情形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峡担保出具担保函对发行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三峡担保所出具的担保函对保证责任的承担、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本期债券发行担保人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
三、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及偿债能力综合评价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向良好、经济与社会效益明显,发行人资产变现能力较强、业务发展前景良好、资本实力雄厚、盈利能力及可持续经营能力不断提高、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强。近年常德市经济保持较快速度增长、综合实力逐年增强。因此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到位,到期不能兑付本息的风险很小。
第十五条 风险揭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与对策
风险: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近期经济波动较大,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策: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如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二)兑付风险与对策
风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相关产业政策等发生变化,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存在不能带来预期回报的可能性,使得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按期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改善资产质量,特别是提高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保持良好的财务流动性,加强募投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的筹集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发行人拟采取建立偿债资金专户的措施保障债券的偿还,并制定严格、周密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偿债资金的专门管理,确保本期债券的本息足额、按期偿还。
(三)流动性风险与对策
风险:由于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变现时出现困难。
对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尽力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活跃度。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与对策
风险:发行人是常德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着常德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重任。如果发行人市场信誉下降、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将影响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及发行人运营效益,进而影响本期债券偿付。
对策: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同时,自身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实力。进一步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公司的市场化改制改革,降低可控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项目建设风险与对策
风险: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是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发行人筹资压力较大,如果建设期间建筑材料价格、设备和劳动力价格上涨将影响到项目的施工成本,项目实际投入可能超出预算,施工期限延长,影响到项目的按时竣工。同时,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上述原因都有可能影响到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对策: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施工方案时,发行人通过实地勘察,综合考虑了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选择最佳方案。发行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积极加强对项目的监理,加强各投资环节的管理,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按工程计划推进建设进度,避免出现费用超支、工程延期等风险,确保项目建设能够按质按时投入运营。
(三)土地存货占比较高风险与对策
风险:公司以土地为主的存货占比较高,且土地资产抵押规模较大,资产流动性受到一定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存货管理,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强化发行人在常德市土地开发和整理地位。随着发行人公司前期开发和整理的土地陆续完工,发行人存货资产将实现流动变现,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四)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风险与对策
风险: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较大,对债务的保障不稳定。
对策: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巩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领域的优势,同时积极拓展业务方向,致力成为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实业投资的大型企业。同时发行人将积极拓展多线融资渠道,丰富筹资手段,健全项目建设风险控制机制,努力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政策风险
(一)宏观政策风险与对策
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不排除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对策:针对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风险,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加强与国家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做到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制定应对策略。
(二)行业政策的风险与对策
风险:发行人主要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等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固定资产投资、城市规划及土地使用方面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上述宏观政策方面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不排除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对策:针对可能出现的政策性风险,发行人将进一步跟踪政府的政策取向,加强对国家产业结构、金融政策及财政政策的深入研究,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国家政策变动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发行人将强化内部管理,降低可控成本,提高发行人经营效益。
(三)经济周期风险与对策
风险:发行人承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开发等业务与经济周期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国家拉动内需政策及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与投入和常德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随之提高,因而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债项进行综合评估,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关于2021年第一期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本次发行已合法、有效地获得目前所需的各项内部批准与授权。
(二)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债券简化程序的通知》、《强化企业债风险防范管理的通知》及《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程序。
(六)发行人的出资人依法存续,出资人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相关权属证书已转移给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七)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八)发行人的经营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且资信良好。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已履行必备程序,价格公允;发行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土地使用权等重大资产系合法取得,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因融资抵押而导致部分财产的部分权利受限,但不影响发行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合法有效;发行人合法纳税,最近三年不存在税务处罚。
(十二)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十三)发行人分别与四家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系相关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中关于各自监管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监管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与支取、监管职责、其他等约定权责明晰,各个监管银行能够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协议内容与形式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合法合规。
(十四)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签订的《债权代理协议》,《债权代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债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约定明晰,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召集、出席人员、会议召开均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十五)发行人签署了《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受托管理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签署了《债权人持有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等,形成合法、完备的投资者利益保护协议、制度及具体条款,且上述制度、协议、规则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合规;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召集、出席人员、会议召开、表决、决议、债权代理人的权利等进行了详尽的约定,能够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十六)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本所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本期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具备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律师事务所审阅,其引用部分不会导致《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文件
(二)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债权代理协议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本期债券担保函
二、查询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窑路-常德科技创新创业产业园1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鹰 联系人:欧阳章国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窑路-常德科技创新创业产业园1号楼)
联系电话:0736-7526095 传真:0736- 7367780 邮编:415000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胡自灵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32层
联系电话:0731-84779545 传真:0731-84779555 邮编:410005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二)本期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刊登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dr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bond.com.cn
附表一:2021年第一期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