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朝欢 实习记者安宁报道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人才兴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人才兴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完善机制和保障措施。
《意见》明确,到2025年,初步建成与国家储备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系,国家储备人才总体状况得到较大改善,能力素质显著提升,竞争优势初步显现。基本建成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一支钻研科学技术、善于创新创造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支技艺精湛、技能高超的技能人才队伍。选拔产生10名左右国家储备领军人才、50名左右国家储备青年拔尖人才、100名国家储备技能大师,建设10个左右国家储备继续教育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意见》提出,要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脱贫攻坚、援疆援藏和重要岗位墩苗历练,在打硬仗、扛重活、攻难关中练就真功夫。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派司局级干部参加中央组织部统一调训;组织开展处级干部集中轮训,5年实现全覆盖。围绕基层单位主责主业优化岗位设置,科学设定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和资格条件。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开展基层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职业研究,开发储备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教材,有序推进基层单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2021年年底前至少完成危险化学品单位10%以上重点岗位职工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单位全体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意见》强调,要积极拓宽选人视野,多渠道引进优秀人才。完善人才经费管理机制,在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基础上,鼓励灵活设立人才培养基金和人才奖励基金。实行人才分类评价,科学设定指标,规范评价程序,加强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