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 珊
近日,快手头部直播辛巴被职业打假人王海质疑售卖假燕窝,引发舆论热议。据王海方面表示,辛巴直播中所售燕窝蔗糖含量达4.8%,碳水化合物为5%,该产品就是糖水。对此,辛巴官方则回应,除了冰糖燕窝制品本应含有的糖分外,王海送检的样品还含有燕窝的核心成分唾液酸。目前双方陷入举证拉锯战之中,最终结果如何不得而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1月20日,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指出“双11”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并直接点名李佳琦、李雪琴、汪涵存在售后难或数据造假等问题。直播带货头部主播连连“翻车”,直播带货市场无疑正在经历多事之秋。
近年来,中国直播电商规模一直处于高速增长态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直播电商更是出现暴发式增长,进入“万物可播”“人人可播”时代。今年10月,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19年直播电商整体市场规模达4338亿元,同比增长210%。预计2020年直播电商整体规模将突破万亿元;2021年直播电商将继续保持较高速增长,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在直播带货日益火爆、高歌猛进之时,直播带货领域的乱象也层出不穷,令人触目惊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479.60%,其中关于直播带货的投诉占比近六成。直播电商市场出现的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难、诱导场外交易等行为与直播电商最初便利消费者的初心背道而驰,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在逐渐消耗着消费者的信任,如此持续下去,无异于“竭泽而渔”。
在此背景下,直播带货告别野蛮成长,走向规范化道路,实现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势在必行。针对直播带货领域乱象,监管部门近日已陆续出台多项规定。11月13日,国家网信办发布首个“互联网直播营销“行业的专项规定——《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直播间平台方、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间营销人员分别提出了全面的规范要求。对于目前饱受诟病的直播数据造假的问题,意见稿明确禁止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连发两份监管文件,其中《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涉及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等电子商务违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违法、侵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违法、广告违法、价格违法等八大违法行为,并明确应依据相应的法律予以查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网络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纳入监管范围,并指出网络直播带货需提供回看功能。
相信随着监管的不断完善,必将倒逼直播带货相关利益主体厘清责任,以更加规范的行业管理,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和便利的同时,实现自身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