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专题

广西:消委会提示理性消费防范“套路”

本报讯 2020年“双十一”即将到来,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做到理性消费、冷静参与、防范“套路”、及时维权。

广西消委会提示,对于预售商品,下单前要了解促销规则,避免付定金后出现支付尾款无法享受优惠、规定时间内无法支付尾款、七日无理由退货不兑现、定金不予退还等问题。

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要小心谨慎,不要登录陌生网站或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及密码等,不要在没有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担保的情况下,直接将钱款汇入对方账户。

商家所送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消费者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索赔。

购物后,消费者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的活动信息、聊天记录、订单详情等做好截屏保存,做到有据可查,防止后期权益受到侵害。

广西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协调,如不能协商解决,消费者可联系所在地消委会组织或拨打12315热线寻求帮助,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何 程)

2020-11-06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31842.htm 1 广西:消委会提示理性消费防范“套路”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