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 鹏
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令后,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闻令而动,在近3年的时间里,先后对3个涉黑涉恶团伙提起公诉,45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提出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财产监督3份,涉案资产600余万元,向监委移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起,其中5名党政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发出检察建议17份,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安全。
动员部署,安排精兵强将啃“硬骨头”。莱西市检察院迅速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莱西市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等多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划、流程方案、工作措施及要求。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莱西市检察院坚持诉前主导,提前介入,立足检察职能引导侦查,对所有涉黑案件提前介入,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固定证据提出意见建设,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纵横联动,推动扫黑除恶走向深入。莱西市检察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通过纵向请示、横向协调,推动扫黑除恶走向深入。在办理李某涉黑团伙案件过程中,莱西市检察院积极主动向青岛市检察院汇报工作进展和案件办理具体情况。特别是在起诉阶段召开的联席会议上,办案人员对审查认定的事实进行逐项筛检,查漏补缺,确保了每一笔案件事实都能诉得出、判得住,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深挖“黑手”,端掉黑恶势力“保护伞”。莱西市检察院在深挖“黑手”、端掉“保护伞”的过程中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协作,在严打黑恶势力的同时,断其后路,移交监察委“保护伞”案件线索1件,其中5名党政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有力查处了为李某等涉黑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的有关党员干部,做到对渎职者和包庇者的“零容忍”“同打击”。
发出检察建议,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莱西市检察院结合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查找行政管理机关制度漏洞,分期、分批向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发送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建议被建议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扎实用好约谈谈话、重点管控、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四种形式”,构建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一体化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