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发源
哪些人可享受海南自贸港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海南省政府日前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了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的标准等内容,推动海南自贸港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
据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优惠力度大。我国香港地区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17%,新加坡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22%,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最高达45%,经营所得税率最高达35%,而海南实际税负不超过15%。二是优惠范围广。目前在国内部分区域实行的针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税优惠政策,范围仅限定于境外人才,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没有限定人才来源地,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同样适用。
据了解,6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件指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贸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目前海南省已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政策享受条件、范围界定、执行起始时间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形成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一共12条,主要明确了五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即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以及签订1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对于无法缴纳社保的境外人才,提供1年期以上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即可享受。二是明确高端人才的条件,即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年收入30万元以上,是海南省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的要求,结合海南实际收入情况提出的高端人才界定标准。这是一个动态标准,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三是明确紧缺人才的条件,即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目录。该目录由省级人才部门公布并动态调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法定机构的人才。四是明确清单发布程序,由省人才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梳理提出。五是明确享受方式、事中事后管理等内容,包括失信惩戒、争端解决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