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明 慧
这是一片片神奇的热土,创造着一个又一个奇迹;这是一份份振奋人心的数据,书写着改革开放以来最耀眼的成绩;这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也是吸收外资的重要平台。
从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到2015年4月21日,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挂牌成立;到2017年4月1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区挂牌成立;到2018年4月13日,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中国(海南)自贸区,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批复》,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再到2019年8月30日,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贸区挂牌成立,18个自贸区迸发着前所未有的活力,累计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了260项制度创新成果。今年上半年,18个自贸区进出口总额达2.2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的15.6%;实际利用外资807.8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的17.1%,已形成“现代商贸及金融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辅”的产业格局。
今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这些前所未有的创新之举,让我国改革开放的区域广度和内容深度全面升级,不断向“深水区”迈进,自贸区更是以改革创新之笔,书写着一幅新时代改革开放的美好蓝图。
制度创新推动改革
由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组成的第五批自贸区运行已满一年。相比前几批自贸区,第五批自贸区完善了中国全面对外开放格局,实现了自贸区“沿海、内地、沿边”的全覆盖;同时肩负起差异化探索重任,促进了更具地方特色的制度创新供给。
今年7月11日,在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金隅天坛木业海域使用权顺利挂牌成交,这是省级海域使用权审核权限下放至曹妃甸片区后第一个通过委托下放方式完成的省级权限审核事项。
河北自贸区曹妃甸片区自贸制度创新局副局长程鹏表示,不仅曹妃甸片区,河北自贸区设立以来,各片区聚焦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案例。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5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重要指示:不断提高自贸区发展水平,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把自贸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
“在中央层面,自贸区已累计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了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包括集中复制推广143项,‘最佳实践案例’43个,有关部门自主复制推广74项。”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在此前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在地方层面,据不完全统计,18个自贸区已在本省份内推广了1151项制度创新成果。例如:广东自贸区已先后形成6批133项成果在省内推广;湖北自贸区分4批发布132项成果在省内推广;海南自贸区分7批发布77项成果在省内推广。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推动了各地的改革意识、开放水平、行政效率、发展动能、经济活力不断提升,带动了全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据了解,自贸区已经形成的260项制度创新成果中,优化政府监管领域的成果有60项,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领域的有76项、贸易便利化领域的有76项。
唐文弘认为,制度创新是自贸区改革的生命线,企业诉求是制度创新的动力源,今后自贸区还会继续重视倾听和回应企业呼声,形成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集成性的成果,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外商投资环境,外资企业对自贸区的兴趣将会越来越高。
投资热土创造奇迹
自贸区依托投资、贸易、金融、外商投资服务和管理领域的创新探索,已成我国全面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外商投资及进出口贸易的前沿阵地,在吸引外资和进出口贸易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据唐文弘介绍,今年1月~5月,全国18家自贸区实际使用外资602.5亿元,以不到全国4‰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国17%的外商投资。前期,各自贸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帮助区内企业抗击疫情,推动复工复产,增强了企业信心,稳定了市场预期。1月~5月,原12家自贸区实际使用外资518.7亿元,同比增长18.4%,充分说明了外资企业对自贸试验区的信心。
这么多外资企业为什么选择自贸区?唐文弘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疫情防控的重大战略成果,在当前形势下,夯实了优良营商环境的坚实基础。
商务部近期调研显示,外资企业认为,自贸区最具吸引力的3项因素分别是:政府服务高效、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上述领域也是自贸区一直以来重点改革创新的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自贸区一直是‘放管服’改革的探路者和领跑者,在证照分离、企业简易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多项改革上先行开展试验,不断取得突破。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积极创新进出口货物监管模式,推进口岸降本增效。”唐文弘表示,以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为例,2020年3月,厦门口岸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与2017年底相比分别压缩66%、86.6%。在投资自由化方面,不久前,2020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颁布实施。特别管理措施从去年的37条缩减至30条,在医药、教育等领域进一步加大了先行先试的力度,将为外资企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雁阵齐飞”开启新程
从2013年至今,我国自贸区从“一枝独秀”到“雁阵齐飞”。18个自贸区的蓬勃发展,有利于通过贸易制度的改革,推动国家沿边地区的发展,也有利于和周边国家,建立良好的贸易关系。
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时强调了“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实践中,自贸区将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李好认为,我国自贸区应做好应对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变迁的“稳定器”。云南、广西自贸区可继续夯实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机制;山东自贸区应积极探索如何加快推进中日韩合作;黑龙江自贸区需要在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枢纽上加大先行先试。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国际投资与经贸规则也发生了改变。因此,各自贸区应协同构建适应全球供应链变化的数字经济及陆路贸易等新机制,为中国参与国际经贸关系完善提供支持。李好认为,自贸区应着眼畅通产业链循环,以“引资紧链”为导向,加大优化国际营商环境,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在自贸区落户,为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上海、辽宁、四川、云南、广西、海南等各批次自贸区还应不断借鉴彼此经验,加强在经济循环中的分工协作,进一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对外开放格局,有效带动区域经济乃至整个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可以预见的是,18个自贸区港将会迎来更大的舞台。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持续推进高质量建设自贸港、自贸区。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推动自贸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形成更多针对性强、实效性强、集成性强的制度创新成果;持续向全国及特定区域复制推广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不断释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制度红利,带动我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抓紧制定出台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细化海南自贸港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举措。相信自贸区将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