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区域观察

首批15项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清单公布

本报讯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长三角示范区”)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合作签约仪式日前在沪举行,第一批4类15项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清单公布,并开始实施。

据悉,15项涉税事项包括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发票票种核定、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企业完税证明开具等,在长三角示范区内注册经营的纳税人,可以在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就近选择实体办税服务场所跨区域申请办理清单所列涉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副局长蒋旭涛认为,此次签约既代表了税收通办合作事项在三地税务机关正式迈向制度化、常态化进程,更体现了长三角示范区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先手棋和突破口的角色定位。

“税收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就是进一步打破区域间、部门间信息壁垒,依托信息化支撑,在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上下功夫,通过建设‘信息共同体’,打造‘征管共同体’和‘服务共同体’。”蒋旭涛表示。      (王子涛)

2020-08-27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9592.htm 1 首批15项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清单公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