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浙江嘉兴、杭州、宁波、湖州、绍兴五地法院齐聚嘉兴秀洲区,举行大运河(浙江段)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会议,签署《大运河(浙江段)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协议》,并发布《保护大运河倡议书》。浙江省高院,嘉兴市委,秀洲区政府领导及水利、文化领域专家学者和全国人大代表等作主旨发言。
自2014年大运河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后,大运河保护既涉及公益性的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又涉及具有市场属性的旅游、水运等产业发展问题,加强大运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刻不容缓。大运河(浙江段)主要由京杭运河江南运河段和浙东运河段两大段组成。依据协议约定,流域内的五地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审判事务协作、裁判规则统一,在审判资源共享、环境保护宣传等方面开展密切司法协作。
具体工作包括落实环资案件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构建跨域重大案件一体处理机制、规范审理辅助性事务委托协作、完善生效判决委托或协助执行、促进裁判标准尺度统一、发现培育典型案例、加强调研总结研讨、共同打造交流会商平台、实现审判技术资源共享、合力打造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强化多元协同配合、加强人员培养交流合作、联合开展环境宣传与舆情应对、成立工作协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联系会议等15项内容,为服务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形成环境资源保护浙江司法合力。(余云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