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专题

北京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

7月1日起393项城管职权已下放街道乡镇

本报讯 记者焦红霞报道 按照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内容,自2020年7月1日起,将由北京市、区有关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由其依法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实行综合执法。

此次下放职权目录共有431项,其中涉及城管执法部门393项,生态环境部门4项,水务部门22项,农业农村部门1项,卫生健康部门11项。

据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决定》印发后,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结合部门职责,积极推动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根据《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和《北京市行政强制案卷制作规范》等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已统一制定印发了《北京市街道乡镇综合执法文书样式》,明确了街道、乡镇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同时制定印发了《北京市街道乡镇综合执法检查单样式》,统一了街乡镇行政检查单样式及内容,将下放处罚权对应的违法行为全部纳入检查单,指导街乡镇在日常执法检查中规范使用。明确街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人员,仍统一穿着城管执法制式服装,使用城管执法标志标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还以多种形式组织街乡执法人员开展了岗前培训。

下一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重点加强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动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更好服务“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机制运行和基层治理综合执法实践。

2020-07-07 7月1日起393项城管职权已下放街道乡镇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7908.htm 1 北京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