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在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云南各级法院依法保护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妥善审理“控辍保学”案件,仅2019年就帮助1046名辍学儿童重返校园。
2018年11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13岁的张某某在就读六年级期间离开学校,没有再返校继续学习。当地镇政府于2019年10月30日向张某某之母王某某下达了《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责令其在当年11月5日前送张某某返校接受义务教育。后王某某仍未将张某某送返学校,镇政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于2019年11月13日送张某某返校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李雪松表示,“控辍保学”对于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相传具有重要意义。早在2017年11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和某某等5名家长(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人法定义务,致子女中途辍学的案件。这是云南法院审理的首例当地基层组织作为教育公益诉讼原告的“控辍保学”案件。以此为契机,全省法院发挥审判机关优势,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如昭通市鲁甸县法院集中巡回审理11件“控辍保学”案,有1700余人旁听庭审,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政府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王 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