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孔社报道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激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近日,山西省晋中市出台《推进“五地一产”入市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实施意见》(简称晋中市“五地一产”改革)。
所谓“五地一产”,即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资产。晋中市实施“五地一产”入市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核准、确权、规范、入市和分配五项工作。注重精确核查摸底,依法制订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公开透明推进,强化金融支撑,典型示范引领。
据悉,晋中市“五地一产”改革秉持依法依规、民主管理、分类实施、市场主导、鼓励创新五大原则,采取试点先行、分类实施、压茬推进的办法,按照城郊型、工矿型、林区型、贫困型、纯农型五种类型开展工作。其中榆次区北田镇、介休市城关乡、寿阳县朝阳镇作为城郊型开展,主要任务为全面推进“五地一产”入市改革,重点推进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资产等改革;灵石县王禹乡、昔阳县大寨镇作为工矿型开展,主要任务为全面推进“五地一产”入市改革,重点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资产等改革;和顺县平松乡、祁县峪口乡作为林区型开展,主要任务为全面推进“五地一产”入市改革,重点是推进林地、四荒地等改革;榆社县云簇镇、左权县桐峪镇作为贫困型开展,主要任务为全面推进“五地一产”入市改革,重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产等改革;平遥县襄垣乡、太谷县小白乡作为纯农型开展,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五地一产”入市改革,重点是推进集体非承包耕地、四荒地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