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视野

用法治力量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能力提升

□ 禹华月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鲜明特质,也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遵循。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应有法治的体现和法治的要求。从新近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程看,有的地方政府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明显短板;有的民众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出现严重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治理能力,要构建法律体系,履行法律责任,强化法制观念,坚持以人为本。

构建公共卫生的法律体系。近年来,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现行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都基于某一领域或者应对某一突发事件而出台的,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有些立法思路、制度设计、具体规定等已经滞后于现代公共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进程,存在关键条款不够详细严谨,法律条文之间相互不一致的问题。针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露出的问题和短板,应统筹布局,认真梳理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规定,从构建长效机制入手,通过立、改、废、释的方式,配套制度设计、明确保障手段、探索规制方法,细化权利义务,平衡好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增强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和实践性,为维护好社会整体公共卫生秩序提供法律良序。

履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定责任。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固然重要,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严格遵守法律是基本要求。对于决策者而言,应依法审慎决策,防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失职渎职;在执法过程中,应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做到主体适格、措施适度,将权力在监督下运行,防止权力“变异”。作为应急处置的重要部门,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做依法履职的先行者。如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卫生健康部门要依法履行防控责任;市场管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防控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行为;应急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保障应急工作有序推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其他部门要在法律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责。

推动形成全民公共卫生的法治观念。全民守法是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强大法宝。应加大公共卫生普法力度,引导全社会依法行事,端正科学的生活态度,促进良好习惯养成。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守法的模范、护法的先锋。同时,发挥法治德治自治的协同力量,利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推动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强大自治力量。还要教育人民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激发他们积极参与,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共同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通过法治精神、德治正气和自治活力,形成有效治理的强大合力。

坚持弘扬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处置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化水平。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要让公共卫生法治真正回归于民、服务于民,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为人民群众筑起严密的健康防线。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格、合乎人性、讲究人道,才能真正发挥法治在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强大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最有效率地发挥人民群众的整体主动性,最大程度地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最快速度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蔓延。

(作者系湖南省肿瘤医院党委书记)

2020-04-15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5264.htm 1 用法治力量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能力提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