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广
近年来,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指示精神,紧紧瞄准脱贫后如何更好“防返贫、防致贫”这一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精准防贫扶贫工作机制,大名县财政出资250万元,为临贫易贫等特定不确定人群购买精准防贫保障险。
今年10月,大名县进一步拓展防贫成效,深化防贫机制建设,积极构筑两中心(防贫中心、救助中心)、两基金(产业扶持基金、防贫救助基金会)大防贫体系,坚持精准识别纳入,建立精准防贫数据库,健全政府主导、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公司运作、壮大集体经济、精准救助防贫对象的“五位一体、五方得利”的大防贫机制,采取政策综合保障、防贫商业保险补偿、公益岗位就业、产业基金扶持等多种方式进行救助。
“两中心两基金”启动以来,先后出资220.63万元救助防贫户152户,对孙甘店镇西劝庄龚保川、孙甘店南石冲村李金素、龙王庙镇赵站村赵文章等防贫对象分类予以就业创业帮扶,帮助防贫对象稳定收入,彻底摆脱贫困。
精准构建架构体系
大名县成立防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科学分工、相互协作,强化沟通、统筹推进”原则,围绕“两中心两基金”做好精准防贫工作。
大名县防贫中心负责指导乡镇、县直单位做好防贫户的识别纳入、分类管理工作,结合救助中心,召集有关部门,确定防贫对象的救助方式和程序,并具体负责对防贫对象进行商业保险补偿、公益岗位就业、产业基金扶持的防贫救助。
大名县救助中心充分发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救助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民政救助、农业生产救助、红十字会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社会公益组织救助、社会捐赠救助等工作的开展,对行业部门按照政策救助后基本生产生活仍有困难的,启动关爱救助基金救助。
在县防贫中心的指导下,产业扶持基金负责做好防贫对象的产业就业扶持,以及投资本地的优质扶贫龙头企业,以此带动防贫对象就业。据了解,扶持基金额度为2亿元,一期防贫基金2000万元,分别是县财政出资1000万元,专业基金管理公司出资100万元,专业基金公司对接的合作企业出资900万元。同时,积极吸引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出资,以及社会资本的注入,按照不低于1:5的杠杆撬动银行资本,形成产业扶持基金,并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实现产业扶持基金的自我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
关爱救助基金会搭建救助服务平台,挖掘统筹救助资源,整合救助措施,减少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在基金会创建初期,大名县财政给予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积极鼓励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及其他组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捐赠,除捐赠人有明确捐赠指向外,所有捐赠资金一律纳入关爱救助基金大池,统一管理使用,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精心设置工作流程
在大名县防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防贫中心牵头建立县乡共管、动态调整的防贫对象识别管理机制。
精准确定防贫范围。防贫对象按照省市框定的年人均收入在上年度脱贫标准的1.5倍以内予以划定。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非贫困低收入户,重点是非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第二类,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即已脱贫但脱贫成果不稳定,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但持续增收能力不强,遇有大病、意外灾祸等情况容易返贫的脱贫户;第三类,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变故等造成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可能导致贫困的农户。各乡镇、村具体负责初始识别,并上报大名县防贫中心,群众个人也可通过防贫热线电话自行申报。
高标准做好识别工作。各乡镇按照初始识别程序产生的名单报大名县防贫中心,防贫中心结合人行、房管、交警、市场监督、行政审批等部门对初始人员进行比对,比对不符合标准的发回乡镇复核,比对符合标准的纳入县防贫数据库。
防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在防贫中心的指导下,各乡镇每季度要对本乡镇防贫对象以及其他疑似人口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根据防贫对象防贫产业实施情况、家庭财产人员变化情况,以及疑似人员摸排情况,及时采取新成员纳入、老成员退出、扶持产业调整等,确保对防贫对象的管理始终做到精准规范、公平公正。
实时监测与结对帮扶。建立健全防贫对象实时监测和结对帮扶机制。对纳入防贫保障数据库的所有防贫对象,均安排村干部结成帮扶对子,做好防贫对象的全方位监测,为扎实做好未贫先防、骤贫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精确确立救助措施
据了解,防贫中心对有劳动能力的防贫对象,因人因户制宜为其确立合适产业,帮助其依靠自身发展过上富裕生活;对弱劳动能力的,合理安排力所能及的公益岗位,增加收入,培养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精神;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防贫对象,综合采取兜底救助措施,用政策和防贫保险将其兜在贫困线上。
产业就业扶持。由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有劳动能力、有创业就业意愿的防贫对象,通过发放债权基金,投资支持其发展产业项目;对吸纳重点防贫对象的扶贫龙头企业,予以防贫股权投资支持,鼓励企业更多吸纳防贫对象就业,同时,政府出面为防贫对象和扶贫龙头企业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扶持。
医疗特别救助。由医保部门负责,对因病住院的重点防贫对象,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合规自付费用仍然较高、影响基本生活、有致贫风险的,制定具体的救助方案,高标准开展医疗救助,切实减轻防贫对象的诊疗负担。
教育特别救助。由教育部门负责,对公办全日制高中或大中专院校就读学生,以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生进行救助,切实解决大学新生各类费用问题;大名县教育体育局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帮助防贫对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学校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时优先从防贫对象中选择。
民政兜底救助。由大名县民政部门负责,全面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病患者、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四类人员”和低保边缘人群,通过定期调度和组织人员入户核查等方式, 将符合农村低保、五保条件的防贫对象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五保范围,予以兜底保障。大名县残联负责对重度残病人进行伤残等级认定,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护理补贴政策;对残疾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分等次(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进行适当的经济援助;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补差标准可上浮一档或按最高档次发放,或以低保金等作为托养服务费,就近入住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费用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贴;对遭遇突发灾害、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的,可启动紧急救助,先行救助,后补程序;对于特别重大生活困难人员,一事一议,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
防贫保险救助。大名县财政出资250万元,为重点防贫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的基础上,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适当补贴、市场有效调节”的原则,指导有关部门探索为防贫对象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财产安全险、大田作物险、大棚设施险、扶贫车间收益险等各类防贫险种,拓展保险救助效应。
社会力量救助。通过实行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性费用减免等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致力于防贫事业;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关爱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募捐参与防贫;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加大防贫支出比例;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