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少鹏
从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到今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再次修订证券法,时光飞越了21年。包括此次“大修”(全面修订),证券法经过了两次“大修”,三次“小修”(局部小部分条款修订)。证券法不断完善升级,不仅是为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也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可谓“因时而立、因时而进”。
最近的这一轮全面修订始于2015年,历时4年多,经过四次审议,终于获得通过。很多人感慨此轮修订耗时较长,过程不易,其实这恰恰反映出资本市场来到了一个“爬坡过坎”的历史节点。在过去的4年多时间里,各市场主体、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充分交换意见,反复调研讨论,就市场发展和立法理念等达成了很多重要共识。修法过程也是推动市场健康理性发展的过程。
其实,每当资本市场走到历史关键节点时,立法等工作都是需要费一些力气的。第一部证券法的诞生也经历了比较长的时间:从1993年8月份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证券法草案进行一审,到1998年12月份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证券法文本进行五审,历时5年零4个月,先后进行了五次审议,横跨三届人大任期。
一部好的证券法,就是资本市场的“蓝天法”,要让违法失信者无处躲藏,一经发现必受惩戒处罚。一部管用的证券法,应该是植根本土实际的“施工图”,要让市场主体知晓自己的权益边界和维权途径,也要明确监管者的职责和边界。一部助力改革的证券法,还应该是“顶层设计”和“摸石头过河”的“助推器”,要为提升市场主体素质、营造共建资本市场良好氛围提供法律力量。我们希望,这部“升级版”的证券法可以发挥这样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