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丽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近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利民表示,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确保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经测算,2019年预计减轻纳税人负担约411亿元。
杨利民介绍说,“多、快、好、省”是今年该区减税降费政策的四个主要特点。这次减税降费实行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不但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而且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还下调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涉及面广、力度空前。政策性减免覆盖所有行业。
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稳定了经济发展预期,前三季度,自治区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16%和7.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盈利面比上期增长3.6个百分点。盈利企业户数增长42.9%,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较高的盈利水平。截至10月底,自治区重点税源企业研发费用支出达10.09亿元,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10.2个百分点。市场环境向好。减税降费改革红利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数量、活跃度、存续时间的稳步提高,进一步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
增值税改革政策自今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并通过加计扣除的方式,让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从今年起,自治区已经实现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因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调整税率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叠加,全区新增196.8万人不需要再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54.5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377.6元。
经测算,2019年落实国家、自治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预计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减少177亿元,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9个百分点。为解决财政收支矛盾,各级财政部门强化财政管理,积极稳妥编制2019财政预算,加强收入质量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同时,自治区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过紧日子,开源节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全社会的勤俭节约表率,以政风促民风,在全社会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新风尚。
自治区财政在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因素基础上,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同时,坚决查处对冲减税降费成果的行为,财政收入管理取得了新成效。今年1月~11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86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比上年同期增加165.6亿元,增长9.7%。筹措资金弥补减税降费支出缺口。采取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加快盘活变现政府资源资产,2019年1月~11月,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87.6%。完善过紧日子措施,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人大批准预算。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除刚性支出、重点项目支出外,自治区本级其他支出统一压减10%,‘三公’经费再压减3%,挤出资金统筹用于三大攻坚战和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截至11月,全区‘三公’经费、培训费等支出下降13.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冯建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