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付朝欢
“对于长三角区域来说,一体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一体化比协同、协调的要求更高,既是长三角发展的重点,也是难点。”12月6日,国新办就《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罗文出席并作如是表述。
罗文表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三角地区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长三角地区是最有条件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区域之一,因此《规划纲要》明确要求长三角地区通过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高质量发展促进更深层次一体化,努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在全国发展版图上不断增添高质量发展板块。
战略定位
“一极三区一高地”
《规划纲要》分析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所具备的基础条件以及所面临的机遇挑战,明确了“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按照2025年和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设置了分阶段目标,部署了9个方面任务,并对推进规划实施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罗文在发布会上详解了长三角“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
“一极”指的是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要求长三角地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创新策源能力,提升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竞争能力,在促进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稳定器”和“主引擎”作用,增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区”指的是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这是新时代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赋予长三角的战略重任,具体要求长三角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方面当好排头兵,先行先试,为全国其他地区作出榜样、树立标杆。
“一高地”指的是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这是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推进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对长三角提出的新使命和新任务,具体要求长三角进一步加快各类改革试点举措集中落实、率先突破和系统集成,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推进全方位开放,加快构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格局。
发展蓝图
两个时间节点和9方面任务
按照“十四五”末的2025年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2035年两个关键时间节点,《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规划纲要》部署了“7+2”项重要任务。罗文说,“7”是指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等7个方面的重要任务;“2”是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两个重点区域的高水平高标准建设任务。
空间布局
“示范区”“新片区”引领带动
罗文表示,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明确“分区域”和“分领域”两条推进路径,突出“示范区”和“新片区”两个重点区域引领带动作用,是《规划纲要》三个显著特点。
从分区域看,《规划纲要》提出,要按照以点带面、依次推进的原则和由小到大的范围,以新片区拓展功能、示范区先行探索、中心区率先复制、全域集成推进作为一体化发展的空间布局,更加有效地推进一体化发展。
从分领域看,《规划纲要》提出,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对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区域协同创新等已经具备条件的领域,明确提出加快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对营商环境创建、市场联动监管、公共服务等一定程度上具备条件的领域,重点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逐步提高一体化发展水平;对尚不具备条件的领域,强调融合、联动、协调,提出了一体化发展方向。
目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的总体方案已经公布实施。罗文称,示范区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示范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片区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引领长三角新一轮改革开放。
近期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明确了示范区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4个定位。罗文指出,这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目前,一体化示范区已正式揭牌,理事会、执委会已开始运作,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