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网上检察室”为法律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河北邢台市检察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破解检察监督职能中的瓶颈难题,实现信息技术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

□ 本报记者 李季平

按照传统方式,检察院的立案监督线索基本上是从移送审查案件中发现或者通过当事人举报来获知。新时代,检察机关该如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来破解政法机关信息交换不畅、检察监督职能延伸不足等瓶颈?邢台市检察院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河北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司法智慧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检察室”),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进行全领域、全过程监督,实现了信息技术与检察办案的深度融合。

精心架构搭平台

据邢台市检察院检察长邢伟介绍,2017年以来,检察院在技术研发过程中,把实现法律监督与司法办案有机融合,将监督事项的全覆盖作为建设目标,优化完善系统结构,与技术部门一起经过多次研发、实验、修订后,初步形成“一中心、四系统”精心架构的智能化法律监督系统。

“一中心”,即市级执法大数据资源库;“四系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诉讼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个系统。各系统又根据自身特点设置相关板块,并确定数项关键词用于系统自动筛查。

截至2019年11月,网上检察室数据中心已收集入库全市各类案件35,539件(份),向全市检察机关推送各类监督线索6470件(条)。

今年3月,该项创新荣获2018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提名奖。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到邢台调研时对此给予充分肯定,表示要将该经验做法吸收到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研发中。

智能筛查效率高

司法实践中,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少,案件基数大,需要监督的事项点多面广,传统人工监督方式存在监督范围窄、效率低等各种问题。网上检察室在获取海量数据的基础上,通过网上“过滤网”,将执法司法中常见的办案瑕疵作为“筛查点”。

通过网上检察室进行筛查,有效节约了人力物力。邢台市公安机关全年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约6000件,利用网上检察室,4个小时左右即可完成全部筛查;过去检察机关需要一周内才能审核完成的几百份减刑案件,现在网上检察室可在一天内完成初步筛查;而审查批捕、民事行政等案件,15分钟即完成单个案件的基本问题审查。

不仅如此,还弥补了人工审查监督的缺陷。比如,立案监督模块推送要求监督线索490条,侦监部门经过核实后从中立案19件;刑事执行监督模块运行514件申报减刑案件,经核查,书面监督纠正减刑不当52件;公益诉讼系统自动获取到的环保、食药领域线索达到166条,根据线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起,正在对16件食药安全案件进行研判。

检察官冀晓琳向记者介绍,去年全市法院民事案件办结约44,900件,执行案件结案率约20,690件,同期民事监督案件仅826件。近期,他们使用网上检察室系统一次导入9934份民事裁判文书,将监督范围从不足2%提高到15%以上。

监督范围全覆盖

邢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苗永革认为,网上检察室的应用,有效弥补了人工审查监督的缺陷,通过系统快速筛查,发现可疑监督项,再赋予人工智慧判断,极大增强了法律监督能力。

从监督范围看,网上检察室将案件审查从被动审查移送卷宗,逐步扩展到了主动审查公安、法院和司法机关的非移送和公开案件上。不仅覆盖了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等执法司法活动,还延伸到了看守所、社区矫正等领域,把检察机关的监督视线向前、向外推动了较大一步。

目前,网上检察室已在邢台市、县两级全部检察院上线运行。

邢伟表示,下一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向科技要检力、向大数据要战斗力,主动适应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在落实最高检关于在同级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工作中,探索谋划“以派网上检察室为主、派实体检察室为辅,以派软件为主、派人员为辅”工作思路,推行“一网分四支”模式,由各政法机关自行运用筛查软件,自行对筛查结果把关,主动纠正瑕疵,提升整体司法公信力,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工作水平,推动网上检察室深度应用。

2019-12-06 河北邢台市检察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破解检察监督职能中的瓶颈难题,实现信息技术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1892.htm 1 “网上检察室”为法律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