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信之声

宁夏修订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

本报讯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2016年施行的《宁夏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出台《宁夏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评价办法》规定,评价指标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产整治等各种违法情形13项。报告书类的建设项目被停止建设的、责令停产整治的、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等5种情形的企业,都将被“一票否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良好企业、警示企业及不良企业。

《评价办法》明确,评价采取年度记分制,设置绿、蓝、黄、红牌4个等级。当年无记分记录的企业挂绿牌;当年累计记3分以下的企业挂蓝牌;当年累计记分3分以上、11分以下的企业挂黄牌;当年累计记12分以上的企业挂红牌。其中,绿牌企业可享受优先办理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推荐纳入政府采购合作伙伴名单、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等9项激励性政策。红牌企业将接受12项惩戒措施,包括暂停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资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及暂缓受理和审批该企业除污染治理设施和生态保护项目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等。 (宁 新)

2019-11-29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1596.htm 1 宁夏修订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