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聚焦

“标准地”改革下出优化营商环境“先手棋”

此项制度改革是对传统供地制度的颠覆性创新,承载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初心使命,有着鲜明的实践特点和重要的示范意义

□ 周华富

浙江省作为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创造性地实践了“标准地”制度,下出了一招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2018年三次获得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成为“最多跑一次”突破口

“标准地”是指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基本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是浙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生动实践,是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创新亮点。

德清破题,“标准地”成为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突破口。2017年7月,浙江省发改委和德清县团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着手研究谋划“标准地”。8月31日,德清县在官网上挂出一份不同以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这份公告除了常规的用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外,新增加了土地产出、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环境标准4个指标。9月29日,全国第一宗“标准地”通过竞标产生。2018年1月2日,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浙江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大会,德清县委主要领导介绍“标准地”改革试点经验。随后中共浙江省委印发《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深化德清‘标准地’试点,并加快向全省复制推广”。这标志着德清县“标准地”改革试点成功突破,成为浙江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创新举措。

建立“标准地”标准化体系

平台先行,“标准地”成为提升产业平台投资环境的加速器。2018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年底前新批工业用地的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具体目标为,全省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

为此,浙江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一是开展省级以上平台的区域评估,包括区域能评、区域规划环评、区域防洪影响评价、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区域水资源论证、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二是按照高质量发展导向要求,从绿色、质量、效益、创新角度构建指标体系,并与“亩均论英雄”相关指标衔接,分行业确定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等“标准地”指标体系;三是完善项目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及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具体办法,明确“标准地”出让承诺履约要求;四是建立“标准地”与代办制、承诺制等改革联动推进机制,发挥改革集成叠加效应;五是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信用监管为主线,建立“标准地”全过程监管体系;六是制定“标准地”操作流程、工作指引、协议文本等标准,建立“标准地”标准化体系。

在改革“组合拳”的有力推动下,全年“标准地”出让占省级以上平台新批工业用地的80.1%,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成为全省产业平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点和亮点,有效推进重大产业平台投资环境的改善优化。

打造“标准地”招商新模式

数字赋能,“标准地”成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省份的先手棋。2019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面实施“标准地”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打造“标准地”招商新模式。

1月1日,浙江省人大制订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正式施行,从此“标准地”有了属于自己的法律规定。2月发布《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负面清单》明确,除负面清单外的所有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一律实施“标准地”制度。9月,运用“淘宝”模式建设的“标准地”数字地图在全国率先推出,面向全社会提供工业“标准地”招商信息,实现政府“带标招商、一次告知”和企业“看图下单、一图打尽”,有力助推“标准地”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广。同时,“标准地”数字地图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信用浙江平台等有机衔接,共同构建从项目谋划、招商引资、落地建设、投产运行全过程数字化监管体系,形成以“标准地”为主线、规范高效便捷的项目全过程管理新模式。

浙江“标准地”制度是对传统供地制度的颠覆性创新,承载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初心使命,有着非常鲜明的实践特点和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

拿地标准化,变“拼地价”为“对标准”,突出体现了高质量发展导向。“标准地”出让前,政府部门需要事先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块特点,制定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用地标准。“标准地”制度在项目拿地阶段就用数据定量把好项目产出关,改变了“拼地价”拿地的传统做法,有效避免了前期盲目决策建设、建成后因不符合发展要求而无法投产造成的浪费现象,突出体现了高质量发展导向。

供地熟地化,变“找市长”为“找市场”,突出体现了市场化改革导向。“标准地”制度供应的是项目单位可以立即使用的成熟地块,这意味着征地拆迁、区域评价等一系列十分繁琐的工作由政府部门承担并先期完成。而用地单位只需要“找市场”,根据市场规律和地块指标要求拿地用地。这样,既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避免了本应由政府承担且项目单位无能力解决的征地拆迁、区域评价等工作交给项目单位,导致项目单位需要不停地“找市长”。同时又突出了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导向,有效减少了一方面土地“圈而不用”“供而不建”,另一方面土地资源稀缺、好项目无法落地的怪现象。

管地长效化,变“管审批”为“管信用”,突出体现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导向。采用“标准地”制度,政府管理土地的重点由传统的保证金、土地款、土地证,延伸到投资强度、建设工期,以及污染排放、能源消耗、亩均税收等建设运行全过程,监管周期显著拉长,监管内容明显增加,监管方式也由“管审批”转变为“管信用”,这倒逼政府必须转变职能。而对项目单位而言,审批手续大幅减少,拿地效率明显提高。企业可以一心一意抓建设进度、搞产品开发、管产品质量、拓销售市场、创经济效益。“标准地”制度要求市场主体讲信用、守诺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市场规律办事,用市场机制保障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形成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良性机制。

(作者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11-06 周华富 此项制度改革是对传统供地制度的颠覆性创新,承载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初心使命,有着鲜明的实践特点和重要的示范意义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0574.htm 1 “标准地”改革下出优化营商环境“先手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