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看台

国有民营协同发展

□ 杨树维 李 培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应进一步创新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形式,着眼于两者的协作协调发展,构筑国有民营高质量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全力提升国有民营协同的资源配置效率。在重要基础设施和国家安全领域,国有经济要牢牢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可探索允许民营经济适当参股入股的路径,发挥民企参与建设的积极性,盘活民营资本,提升国有民营的协同程度;在完全竞争领域,坚持市场取向,优胜劣汰,提升国有民营经济质量。

全力优化国有民营协同的政策支持机制。首先,完善市场平等准入机制。尽快制定和出台国企和民企市场准入“正负面清单”,坚持正面清单平等进入、平等竞争、平等审核、平等待遇,负面清单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和严格禁入。其次,建立协同创新创造机制,形成技术协同创新、成果均衡分配的机制,充分发挥国企创新的溢出效应,促进民企技术革新;发挥民企创新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国企创新实力。再次,优化金融特别支持政策,创新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形式,创新国企关联担保、混改企业联合担保等形式,着力防范化解资金供给及使用风险。

全力打造国有民营协同的互动融合格局。一方面,打造“国有+”“民营+”的互动格局,探索国企混改纳入上下游有条件的关联民营中小企业的路径,寻求大型龙头民企股权多元化优先纳入有条件关联国企的方法,推动国有和民营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局面。另一方面,创新国有民营的互动形式。运用市场机制让国企和民企主动“攀亲结对”,主动精准对接和相互遴选,更好发挥政府牵线搭桥、鼓励帮扶、跟踪服务、解忧排难的作用,实现国有民营经济的有效融合和高效协同。

全力构建国有民营协同的现代治理体系。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国企和民企现代企业制度、优化治理结构,进而加强两者现代治理协同发展的力度。

以转变管理理念为基本前提,破除责权利不明、内部人控制、家族式管理、家长式决策等企业发展的障碍,倡导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专业、决策科学的现代治理理念。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要抓手,清晰界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和民企产权和利益分配结构,科学划分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充分吸收国企的治理特长,补上民企现代治理缺失的“短板”,形成协调有力的治理结构。同时,借鉴民企参与市场竞争、灵活经营的经验,提升国企市场化程度。

《经济日报》发表的评论指出,以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国企和民企要以混合所有制股权多样化和主体多元化治理为契机,建立从治理理念方式优化、体制机制完善到治理目标科学、治理效率提高的全过程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而构筑高质量的国有民营协同的新经济格局。

2019-09-04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18215.htm 1 国有民营协同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