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中国信用

八部门在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中 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本报讯 记者王砾尧报道 近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8家中央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在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中对相关市场主体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首个专门聚焦特定金融领域信息共享与失信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管文件。

《意见》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着眼,主要从加强部际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两方面着手,明确了四项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注册所需的部际监管信息查询。二是加强失信信息推送。三是证监会、上交所在科创板审核注册过程中,发现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其他领域、其他部门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将其作为履行审核注册职责的重要参考。四是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对试点中存在骗取发行注册、违反保荐或证券服务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针对惩戒对象,《意见》重点确立的十一项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特定失信人员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限制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失信信息作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审批或备案的参考;限制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申请;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乘坐飞机、限制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限制特定企业进行行政许可审查;限制取得荣誉称号或奖项;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等。

2019-07-12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15900.htm 1 八部门在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中 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