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中国信用

快递行业将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

本报讯 记者何玲报道 记者从国家邮政局官网获悉,《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发布。《指导意见》提出4项工作措施,以更好地服务民营快递企业发展。同时,《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探索对守信快递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根据《指导意见》,4项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快递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时间缩短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积极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等。

二是加强企业培育,推动转型升级。培育市场份额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的民营快递企业。不断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深化快递与交通协同发展,强化运输衔接,提升能力保障。加快完善跨境寄递服务体系,培育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快递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快递企业等。

三是完善监管措施,营造公平环境。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快递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探索对守信快递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等。

四是加强组织协调,提升保障水平。促进形成政企亲清关系,创建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民营快递企业合法权益。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对企业调研力度,建立定期沟通互动机制。提升行业精神文明水平,加快民营快递企业内部非公企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建立,支持行业青年创新创业。

2019-07-12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15897.htm 1 快递行业将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