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海南省新闻办就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购车的补充通知》两项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和深入阐释。
购房政策方面,主要包括: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购房社保或个税年限由原来的2年或5年统一降低为1年;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购车政策方面,主要包括:对于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在购车方面可以参照海南本省居民购车条件申请购买新能源小客车;对于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本省居民同等条件申请购车;对于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省人才发展局认定,在购车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周春燕 周发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