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新疆今起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预计节约电费支出10.93亿元

本报讯 记者李振峰报道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我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7月1日起,新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4215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对应的输配电价每千瓦时相应下调0.04215元。

调整后,新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分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为0.4087元/千瓦时~0.4157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输配电价为0.1667元/千瓦时~0.1737元/千瓦时。

这是新疆2019年开展的第二批降价政策,综合第一批、第二批降价措施,新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平均共降低0.0657元/千瓦时,平均降幅达13.77%,超额完成全国平均下调10%的年度任务,预计每年可为全区81.3万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户节约电费支出10.93亿元。

通知要求,各地发改委、电网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服务企业,确保新的电价政策平稳实施。各相关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的两次降价政策红利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2019-07-01 预计节约电费支出10.93亿元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15317.htm 1 新疆今起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