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朝欢报道 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自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223MHz~235MHz频段电力等行业采用载波聚合的基站频率占用费标准,由现行800元/频点/基站调整为1000元/MHz/基站。鼓励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对5905MHz~5925MHz频段车联网直连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实行“头三年免收”的优惠政策。此外,免收卫星业余业务频率占用费。
降低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
降低商标注册收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
2019年7月1日前应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补缴时按原标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