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平报道 日前,贵州省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实施意见》从服务消费、实物消费、消费模式等方面提出38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具体政策举措,涉及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托幼、吃穿用住行、信息、绿色等领域,明确要最大限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最大限度增加高质量消费供给、最大限度丰富消费业态模式。
例如,在推动汽车和油品消费方面,提出加快推广甲醇汽车,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对经销二手车的企业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等。
在健康养老消费方面,启动实施世行、法开署联合贷款融资,支持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不断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在加快推进消费扶贫方面,提出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积极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增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