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任丽梅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务院近日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明确在2022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日前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新时期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是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现代国有企业的重要举措。未来,将按照《方案》提出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权责明晰分类授权、坚持放管结合完善机制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改革工作。
变管企业为管资本 放活管好
翁杰明介绍,国有资本的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特点。这次改革比较突出的亮点就是国资监管机构在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过程当中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并突出了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其规范的提法是“重在改革体制、加大授权放权、强化监督监管、放活与管好”相统一的改革思路。
未来,改革的重点具体举措将有五个方面,形象地说就是明确了“谁来授、授给谁”,确保“授得准、接得住、管得好、党建强”,可以说是“一个明确”“四个确保”。
一是确定了权责边界,明确了“谁来授、授给谁”。明确了国资委、财政部或其他部门机构根据国务院委托作为授权主体,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原则上不干预企业经理层和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二是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确保“授得准”。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以及重大财务事项等方面,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赋予更多自主权。对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逐步落实董事会的职权。
三是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确保“接得住”。授权放权对应的是企业要有能力接得住这些权力,而且充分行使好。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优化集团管控,提升资本运作能力。
四是完善监督监管体系,确保“管得好”。搭建连通出资代表机构和企业的网络平台,实现监管信息系统全覆盖和实时在线监管。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监督管理闭环。健全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层有效衔接、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五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建强”。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关于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企业党委(党组)的作用切实发挥。
释放生机与活力 自我约束
翁杰明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对企业的授权放权方面,国务院国资委和相关出资人代表机构已做了大量工作。如加快推进职能转变上,精简监管事项43项,明确的权力和责任就是36项;在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上,先后有21家中央企业和122家地方的企业改组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重在体现国有资本的布局和国有资本的收益;在强化监督监管上,建立了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突出事中事后监管。下一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后将出现两个方面的效果,即不断地促进企业释放生机与活力,不断地推进企业进行自我约束、规范运行。
翁杰明解释说,《方案》明确进一步推动出资人代表机构转变职能,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扩大授权放权范围。在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方面,对企业实实在在的加以授权和放权。这样企业就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运行轨迹来发展。《方案》还提出在强化出资人战略引领的前提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围绕主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业务可视同主业投资,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采用多种股权和分红权激励,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这将更大限度地调动经营团队和科技团队的积极性。
不过,翁杰明也强调,按照中央的要求,国有企业改革中核心的一条是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坚决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鉴于此,国资委除建立完善实时在线的国资国企监管系统以外,还将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包括企业内部审计、出资人审计、国家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等,构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体系工作的互联互通,达到对国有资本、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的目的。
此外,继续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究制度。如果在企业的运行过程当中,对于重大的投资项目,由于程序不完整、尽职调查不深入等造成了失误,那决策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行清单管理 动态调整
翁杰明表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是今年国资委深化改革的首要关键任务。根据《方案》要求,国资委将制定印发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建立健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相关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指导推动地方做好《方案》落实工作。
他说,这项改革持续推进之后,国企监管将体现出以下几个新的特点:
一是更多地实行清单管理。也就是说,出资人代表机构代表国家,事先制定各种清单、列出各种规范。这就意味着清单之外出资人代表机构不做干预,清单之内也要尽最大可能减少事前审批,包括事前备案,甚至在国资委的行权当中要尽可能取消,做到真放权,让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实现良好健康运行。
二是强化章程约束,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法依规、一企一策地制定公司章程,规范各治理主体的权责,推动各治理主体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是发挥董事作用,主要通过董事体现出资人意志。依据股权关系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建立出资人代表机构与董事的沟通对接平台,规范董事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出资人代表机构根据企业各自的特点来进行监管,分类管理、分类授权,切实改变履职方式,更多地加以事中事后监管。在这样一种监管当中实现“放活”和“管好”的统一。
翁杰明补充说,国资委目前已经草拟了《国资委的授权放权清单(2019版)》,将有不下30项的措施推出。有的是对中央企业普惠的,也有的是针对重点改革企业比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等等,还有的是对一些特殊企业授权的。在授权的同时,将全面加强合规风控体系建设,实施动态监管。放权要看企业的行权能力怎么样,能不能“接得住”“接得好”。“接得好”可以保持授权甚至加大授权,如果行使的不好,那么权也可以收回来,即动态管理、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