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视角

新中国70年乡村道德文明变迁的村庄样本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马庄村调查手记

□ 侯长汐 虞炯霞 沈康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革新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不懈动力,是唤醒时代的激昂号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民具有伟大梦想精神,中华民族充满变革和开放精神。”新中国的建立实现了中华民族最伟大、最彻底的历史变革,不仅重构了中国经济社会结构,而且激发了新道德,孕育了新文明。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乡村经济兴盛史,也是社会主义乡村新文明、新道德的发展史: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确立,到改革开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力探索,到十九大以来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实践,70年来中国乡村文明建设不断融入新的道德元素,不断被注入新的道德内涵,实现了追求“富裕乡村”到打造“美丽乡村”的华丽转身。在新时代乡村建设中,如何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与中华民族道德文化中的“公”“同”“和”等优良文化基因有机结合?如何更全面地探究新中国乡村振兴密码?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马庄村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样本。

从旧秩序向新文明转变的村庄缩影

一个村庄即是社会上所有乡村的一个缩影,一个村庄的发展史凝聚着中国村庄的文化图景。华夏文明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农耕生产和生活方式基础上的农业文明,乡土文化是中华道德文明的基本载体。然而,旧中国的衰败和乡村文化的式微,使中华文明历史上再一次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从现代化的历史车轮下挽救中华乡土文明,在旧中国催生了大量“乡村建设实验”。但无论是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山西的“土地村公有方案”,还是晏阳初的“定县实验”,最终都走向了破产。在旧中国的探索方案中,普通群众只是被动地参与,这种局面只有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才得到彻底的改变。

位于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的马庄村,情形也是一样。新中国成立前,马庄村亦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旧中国的马庄,其文化、村治、礼俗、风俗等,无不从乡土而来,为乡土而设。这种中国社会独有的“乡土本色”,固有维护旧乡村秩序之效,却无应对现代巨变之力。

新中国成立后的马庄村,在乡村道德文明建设上经历了从分散化、停滞化的旧秩序向集体化、流动化的新秩序的历史性巨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变革,为马庄村塑造社会主义新风奠定了深厚基础。70年来,随着集体经济的巩固发展和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马庄村由传统农业社会实现了向工农融合发展社会形态的转型。随着工业文明、生态文明因素的逐步融入,马庄村原有的传统地缘与血缘格局被打破,乡土文化结构也经历了再造。守望乡愁,依土发展,成为马庄村乡村文明立足之本;投身市场,职业多元,成为村民们谋求美好生活活力之源。在这一过程中,旧乡村文化中包含的民俗风情、村规民约、传统技艺、道德评价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了重生,新的乡村文明展现出曙光。

新中国70年来,马庄村坚持“党建引领,文化兴村”的理念,走以乡村文明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发展的治理之路。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马庄村成为新时期“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建设典范,曾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村”“中国民俗文化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小康建设示范单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佳示范村”等称号。2017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前往马庄村视察,对马庄村的建设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这里看到了实实在在的落实和弘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随后,总书记还购买了当地的香包,表示“我也要捧捧场”。马庄村作为中国乡村治理的典型,为解读新时代中国乡村文明发展提供了一个好的案例。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乡村。”进入新时代的乡村文明建设,仍然要面临一系列尖锐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强化了农民的逐利冲动和自我意识,人口流动的加速又弱化了村庄公共生活和公共道德;生产方式的变化消解了农民恋土情结和乡土意识;乡村治理方式的转换动摇了村庄礼治秩序和权威基础。失去伦理共同体和信任互助人际交往氛围的村民,在高度竞争和紧张的现代化社会里倍感孤独。失去乡村“伦理话语”、价值取向和乡村血脉的中国人,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行稳致远?马庄村的实践,从一个侧面为解答这一难题提供了某些思路。

马庄乡村道德文明建设三次艰难转型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乡村社会经历了波澜壮阔的变革。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确立,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新时期农村社会现代化及乡村振兴战略进程的迅猛推进,带来了村庄道德文明建设的历史性转变,在此变革中,马庄村历经了三个不同的阶段。

计划经济体制下道德生活的平等化与同质化。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近30年间,我国农村相继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文革等一系列历史事件,马庄村既作为时代的剧作者把控着自身的发展,也作为时代大潮的剧中人,被这些历史事件影响着。

新中国农村生产关系变革带来的平等意识觉醒。马庄村经历了两次生产关系变革:第一次是1951年的土地改革,第二次是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人民公社(1953年建立了农业互助组,1956年建立高级合作社)。两次变革基本削平了村民的经济实力差距,从根本上改变了村民原有的政治地位。尤其在土改中,一方面使农民意识到他们才是土地的主人,意识到地主的剥削和“谁养活谁”的问题;另一方面使贫雇农分到土地、生产工具、房子等,经济实力和富农相差无几,政治地位也被提到乡村最新高度,不同的乡村社会阶层的身份差距被基本抹平。

建国初期的体制探索曾给乡村文明建设带来了难点,首先是平均主义使一部分村民责任感缺失:在土地改革重新丈量、分配土地后,农民经济差异缩小,随着村民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确立,合作化和公有化顺利开展,人民公社“集体生产、记工分配、集体食堂”的生产、分配、消费模式,也伴生了村民的平均主义意识。据村志记载,1958年公社成立后,马庄村全面取消了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抹平了贫富差距和公私差异,村民个人责任感出现了两种缺失:一是勤勉的传统生产伦理遭到挑战。传统农耕文化中,勤劳意味着更好的收成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劳”与“得”直接对应,勤劳被认为是农民的基本素质,而荒废田地、不劳而获则会遭到唾弃。当平均主义思想产生后,一些村民发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干与不干一个样”,便形成不劳而获的懒汉思维。二是不注重公共利益。一些村民不珍惜集体财产,尽管当时的集体食堂物质匮乏,但仍有浪费现象。三是,乡村社会生活出现同质化,并伴生了乡村道德生活同质化:村民接受统一的文化和生活理念宣传,村庄文明发展模式表现为整齐划一、缺乏丰富性和多样性,精神建设的同质化又导致了道德生活的同质,包括道德标准、道德评价以及家庭伦理关系规定等。

市场化进程中马庄村乡村建设的嬗变与冲突。改革开放后至2001年,我国乡村现代化进程明显加速。位于城市近郊的马庄村,在融入现代化过程中是以市场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为特征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马庄村工业化迅猛推进的时期。马庄村原有5处乡属煤矿,与村民在经济利益上仅有间接的纽带。1988年马庄村第一个村集体煤矿建成投产,以煤矿为龙头,马庄村兴办了砖厂、水泥厂、运输公司等集体产业。由于经济利益与村民直接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村民收入大幅提高。

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乡村文明建设也受到了激烈变革的影响,市场化给乡村文明建设带来巨变,也催生了具有现代伦理观念的新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和煤矿等工业产业的发展,打破了马庄村原有的平均主义及精神文明同质化的局限。随着从单一的农业生产向多元化生产的转化,马庄村村民开始进城务工,其生产方式和职业身份也随之改变,越来越多的村民放弃农耕转变为城市新增产业工人,他们安土重迁、安于现状的保守观念被致富理性逐渐取代,自主自立、求富争先、开拓创新等新理念日益增强。马庄村一位村民在接受访谈时讲道:“我先是干工地,后来又开包子店,一个月就几千块钱,太累人了。后来给老板开车,开了两年,我就不干了。后来在徐州万达开小吃店,开了一年多,一个月赚一万多块钱,但太拴人了,就不干了。回来就干装修,开了个装修公司,一直干到现在。”现代时间观、效率观和规则意识等,这些与传统农民相隔绝的观念逐渐融入马庄村村民的血液,标志着具有现代伦理观念的“新农民”的产生。

市场化变革同样也存在着难题:首先,村民致富的同时,面临着生存伦理与理性意识的抉择。随着马庄村村民进城务工,他们或“离土不离乡”,或“离土又离乡”,更多的年轻村民“哪里能挣钱就上哪里去”,他们力图致富的行为体现了其理性意识。但是,即使他们对土地的依赖性已经不像原来那么强烈,他们仍然将土地视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认为土地是不能抛弃、不能荒废的。

其次,市场化拉开了村民收入差距,导致乡村思维在“求异”和“求同”之间的摇摆。随着农村改革进程的推进,马庄村与外界联系更加紧密,村民流动性增强,村民的逐利冲动不断强化,乡村安土重迁的保守观念被致富理性逐渐取代,先富即光荣的评价标准驱动着村民的行为选择,村民对“差异性”的接受和认同程度日益提高。然而,历史积淀的思想观念仍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村民行为的选择,尤其在婚丧嫁娶、住房买车方面,村民的“求同意识”极为强烈,这种求同与求异的冲突,在村民不同辈分的代际交流中表现极为明显。现代化市场理念与传统同质化理念交织、混合,形成求富冲动和求同意识的内在紧张与回应。

再次,市场化也带来了礼治秩序与法治秩序的冲突。旧中国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国法不下乡”,传统的风俗习惯和规约系统回应着村民对公正的诉求,维系着乡村秩序。乡村现代文明建设进程中的法治规范化,在某种程度上使得礼治的积极意义退化,礼法秩序的某种冲突,使得乡土人文情怀变得复杂;从制度角度来说,乡村选举缩小了传统权威政治认同空间;从生存条件来看,村民发展机会、选择机会明显增多,个人有可能在更大程度上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必被动地服从于权威。1986年始,孟庆喜担任马庄村党支部书记后,根据村庄发展实际建立起一整套村庄治理制度,如村规民约、党建制度、矛盾调解制度等,有效缓解了这一困境。党员领导干部的核心作用,消解了村民们对乡土权威的质疑。

经济转型背景中乡村文化建设中的“走出去”。新世纪以来,马庄村的经济发展走到了转型的十字路口,依赖财政支持的乡村文化建设也面临新抉择。马庄村依托经济转型的契机,走上了全面建设乡村文化的道路:马庄村在2001年以后经历了由开矿与开垦农田到开发旅游业、文化产业“走出去”的转变。2002年,马庄民乐团率先“走出去”,踏上了市场化的商演道路,各类民俗表演活动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开始深度融合。2002年成立的民俗文化表演团,将优秀文化项目搬上舞台,马庄民乐团于2007年赴欧洲演出,并取得优异成绩。2009年,潘安湖湿地公园基于原煤矿塌陷地动工修建,成为村经济发展模式向文化旅游业转型的重要一步。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到马庄村视察,肯定了马庄村的发展模式,同时他“捧场”的香包也名气大振。

2000年后,村民在进一步加深环境保护认识的基础上自主采取行动,利用马庄村的群众代表会议制度,加强了环境保护的主体意识,借助旅游业发展,增强了对传统文化的挖掘与传承。与此同时,道德文化建设为村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资本。经过改革开放以来道德文化建设经验积累的过程,马庄村的道德文化建设更加成熟、完善,内在的精神内涵得到进一步提升,成为村庄整体发展的动力之源。马庄村多年来持续开展的“十佳”评选以及2004年起开始的“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充分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村庄发展树立起统一的道德评价标准,潜移默化影响村民道德行为选择,并推动村庄文化发展水平的提升。

乡村道德文明的再造:马庄村文明发展的创新之路

重塑富民强村的道德文明认同感。首先,产业飞跃与经济健康发展是现代村庄文明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前后,马庄村经历了两次产业飞跃:第一次产业飞跃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此同时,马庄村发展多种工业产业,对境内的煤炭资源进行开采,村民对土地的依附性降低。此后,马庄村进行数次产业优化,从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产业逐步向低污染、低能耗、高产出转变。第二次产业飞跃始于产业空心化危机,随着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关停,2009年马庄村抓住潘安湖湿地公园开发的有利时机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成立了江苏马庄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从访谈中发现,部分村民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最初并不认可和接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模式,但现在已达成了共识。

“我刚来时煤矿很多,在外面走一圈脸都是黑的。那时候没有敢穿白衣服的。现在煤矿关了,走上旅游业、绿色发展之路,光从穿着就可以看出来,我们现在穿白色衣服,背白色的包,不管冬天夏天,我们都爱穿白色的衣服。”一位村民在接受访谈时表示。

生态旅游的发展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香包业的发展。同时,马庄村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如民乐团、各类民俗文化活动等,借助于文化产业实现第二次飞跃。随着村民幸福感的增强,人们不断重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其次,经济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物质幸福强化伦理认同。在经济得以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村庄党建、生态建设、文化建设等也在改革推进过程中被逐渐重视起来。“家庭档案管理”“五好家庭评比”“精神文明法制宣传月活动”“升国旗仪式”“党员联系户”等工作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尤其是马庄独有的乐团,依托马庄村的经济基础迅速发展壮大。

马庄村乐团的一位成员说:“最初的乐团是集体拿钱来养着的,因为当时的村集体还是比较有钱,后来煤矿关闭之后,直接面临生存的问题,所以那时候我们也就开始闯市场、走市场大道,搞商业,搞商业之后乐团的生存问题解决了。”

礼法相融构建乡村道德文明新秩序。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庄村在变革中不断探索礼治与法治结合的最佳思路,并形成了独具一格的礼法相融的新秩序。

其一,扎根乡土礼治格局,构筑现代法治根基。礼治秩序是折射村民真实生活、情感倾向和思维方式的一面镜子。对转型时期的中国乡村来说,如若单纯地奉行用现代法治全面取代礼治无疑是困难的,只能按照法治要求对礼治进行规范化和再利用。马庄村通过数十年的摸索与实践走出了一条新路,包括:努力实现村规民约与现代法治的有机结合,以现代法治观念为准绳,重新解读传统村规民约,去芜存菁,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新《村规民约》;以法治精神为准绳,建立新型调解机制;树立起共同道德评价标准,如进行五星文明户评比、好婆婆好媳妇评比、家庭档案等一系列道德评比,形成公开的、统一的、权威的、制度化的道德评价。

有这样一个案例:2018年7月,马庄村两名工地工人因工程干活的事引起争执,双方发生言语与肢体冲突,造成一方受伤,民警询问事件后,进行笔录,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协议,签署协议书,达成了和解。十天后,民警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双方均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

其二,发扬农民礼治内核,完善法治制度构建。一是法制宣传借助礼治治理的形式。马庄村通过设立普法月、法律讲堂等活动,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在实践中完善普法教育,例如,民警工作重点不仅仅在于纠纷制止,更在于思想教育,让当事人真正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二是法律制度的运用尽可能尊重礼治习惯。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律制度——人民调解制度,马庄村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用村民普遍接受的形式,提高调解的灵活性、适应性和效率。

“马庄村每年11月份是法律宣传月,村干部、外来的老师,还有我们公安人员,从不同的方面给大家先讲法。不仅仅停留在解决矛盾这个层次上,而且让大家受到教育,从思想深处了解自己犯错误的法律根据。”马庄村负责公安的一位同志如是说。

现代法制破除了传统礼治秩序中的陋习,同时又得到礼俗对其的修缮。村民对认同感的诉求和对公正的要求通过礼法结合的方式得以实现,减缓了因人口流动带来的村庄公共生活和公共道德的弱化。

文化兴村实现道德文明教化。传承传统文化,凝聚本土乡情。传统道德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有助于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重塑农民有序的生活。独具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在唤醒农民集体记忆的同时,也留住了“乡愁”。近年来,马庄村各类民俗文化表演活动基于传统文化,颇具地域特色,充分阐释了传统民俗文化内涵,使村民在其中体悟到农耕文明和浓郁的本土乡情,领略传统文化中蕴含的道德意蕴。

“每年春节的时候这里都有祭祀活动,这个祭祀活动不是一年两年了,可能已经持续十几年了。这个活动周边村庄的一些人也都知道了,也都会过来观看。去年咱们广场上人都满了,那个活动还是很火爆的。”一位村民在接受访谈时说。

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参与活力。马庄村村民作为乡村道德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至关重要的主体,是乡村传统道德文化的创造者和延续者。马庄村在进行文化建设时,着眼于村民的文化需求,激发村民文化主体性,通过春节联欢晚会、纳凉晚会等活动形式,鼓励村民自编自导节目,展现其作为乡村文化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一位参加排练的村民讲:“我们这边还有周末舞会,周五晚上大家一起来跳舞。现在马上该到春节了,我们队要出4个节目,抽8个人或10个人跳舞,还有4个人表演快板。还有家庭节目,这次家庭节目是我和我孙子、孙女表演‘三句半’。”

搭建公共空间,促进乡风文明。乡村公共空间是村民可以自由出入,并进行各种社会交往活动的公共场所,它既是在一定文化价值观指导下搭建的,体现着当地的文化内涵,又是乡村文化建设的主阵地。马庄村在村委会设立香包大院,扩大了村民的交际圈,推动马庄村集体凝聚力的增强。

“我们大家坐在一起绣香包,有说有笑的,比如说她因什么问题跟她婆婆闹矛盾了,大家都一起说说,调解。如果是一个人在家就可能胡思乱想,大家人多了,想法也多了,然后一劝你,你就想开了。”一位村民说。

马庄村借助文化礼堂这一公共空间,举办各类活动,如道德评选、法制宣传等进行道德教化。此外,神农广场为集体活动,如祭祀、舞会等提供了一个增进社会交往、讲述马庄故事的场合,让村民通过参与文化活动,树立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对于外出打工的人来说,他们离土但不离乡,村庄的生活仍然是他们心灵的归宿。留存具有共同记忆的传统文化,重塑了村民的恋土情结和乡土意识。

党建引领重塑精神道德权威。马庄村在上世纪80年代就树立起“党建引领,文化立村”的理念,党建活动形成了新“四化”即制度化、常态化、阵地化、信息化。尤其是党建活动信息化,树立“大数据”理念,建设“四化四权”大数据信息公开平台、手机APP、自助查询机,让人们随时了解自身权益,参与党务村务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带动群众推进村庄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发展,稳固了乡村道德权威。马庄村制定了《党员干部群众青年守则》、党员积分制,党支部“流动红黄旗”考评制度。几十年来,村里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定期举行升旗仪式,每天准点播放“金马之声”,诸如此类的活动一直延续至今。

“随着经济的发展,也有许多党员在外地工作,但是我们仍然通过手机建群和写思想报告的形式保持着联系。以这样的形式,把党建工作很好地坚持了下来。我就觉得,组织再先进,没有活动就没有活力。”一位党员干部告诉我们,“我重修了村里的大喇叭,搞了‘金马之声’节目,早上东方红,中午春天的故事,下午走进新时代,还穿插着工作总结,好人好事等节目每天播放,这就是阵地化建设。”

马庄村道德文明的独特性与普适性:若干思考

一个中心:经济中心夯实乡村道德文明的现实基础。乡村城镇化、市场化和工业化为乡村道德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从马庄村实践可以看到,经济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保障乡村道德建设,另一方面不断解放农民劳动和思想,增强其提高自身道德素养的主动性。“地方性道德”文明的开发和研究不仅需要保护和创新思维,更需要一定物质基础的支撑,物质文明有利于挖掘、保护、传承和创新乡村传统伦理文化。

两个向度:“自上而下”的价值引领与“自下而上”的主体参与。乡村道德文明治理离不开政府部门“自上而下”式的发动和价值引领,这一工作开展得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政策贯彻的效率与质量。乡村振兴需要改变传统的“单向”思维,将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式的宣传、发动和落实与基于群众的“自下而上”的自发性政治参与活动相结合,从而创造出富有实效的个性范式。在这一点上,马庄村的乡村道德文明建设,可以被视作一种双向互动的成功范式。首先,在政策宣讲与榜样带头的作用下,使得基层群众能够以各种形式了解动态,切实感受到政治生活的相关性;其次,通过“村民大会”与“红白喜事章程”,拉近政策要求与道德生活的距离,使村民将主流价值规范内化于心;再次,借助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个体与集体的双向互动,“党建引领,村民自治”激发村民的主体意识与价值认同。

三个原则:乡村道德文明发展的系统性、渐进性与差异性。推进乡村道德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坚持体现其价值引领与双向参与,还需要坚持正确的实践原则:首先,要把对某个村的治理放到乡村振兴的整个系统中加以审视,而不是片面地把乡村治理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其次,注意村治工作的渐进性,如马庄村那样,在乡村工作中把握基本规律,遵循人们思想观念与道德情感的规律开展工作,找到乡村治理的主线。再次,要坚持差异性原则,一是要尊重各村的地方性道德观念,保留各村落历史文化和道德情感之根,使其既体现各地域人民关于乡村文明的理解与追求,又能承载村民乡土情感、亲和力和自豪感。二是要尊重各村的实际发展状况,如马庄村那样,根据财政经济状况适时安排道德建设。

四个精神:仁爱、正义、节制、勤劳。内化于心的道德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必不可少的一环。仁爱、正义、节制、勤劳成为推动乡村整体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仁爱”不仅表现为家庭内部的和睦,还表现为村庄邻里的友善。仁爱的基础是自爱,自爱体现在对生活的热爱,要如马庄村那样,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将村民对生活的热爱不断升华到对生命的热爱,引导其积极主动认识生活,由此推广到对他人生命意义的承认,形成和睦友善的道德建设氛围。“正义”不仅是村民们对公共秩序的承诺,还表现了村民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如马庄村治理中的公平正义,并非是对某种普遍价值的承认,而是对乡村主体间价值的承诺,这种价值来自于地方的伦理习惯与村民间的相互认同,因此需要在法治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德治与自治的作用,实现法与情的有效融合。“节制”体现了村民的生活娱乐追求与消费观念,如马庄村的红白章程和娱乐活动的设置。节制精神有助于消除消费主义和唯利主义带来的弊病,发挥其作为一种村庄传统伦理精神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意义。“勤劳”表现在务实肯干,村庄道德建设必须重视经济发展的基础意义,马庄村通过招商引资,发展集体经济,充分发扬“勤劳”这一品德,激发村民主体参与,夯实物质基础。

马庄村是新中国建立70年来,乡村道德文明变迁的一个缩影,其经验不仅具有独特性,对于我国乡土社会的回归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具有普适性。我们期冀通过记录和归纳中国农民的道德精神生活和实践智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乡村文明的建设。本报告通过70位受访者自己的乡村生活故事,绘制了一个中国村庄70年来的乡村道德文明变迁图景。笔者并非希冀将马庄村道德建设模式作为模板,让具有不同历史传统的所有乡村都照搬其经验。但是,在其独特性的背后蕴涵一定的普适价值,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马庄经验告诉我们,理解当代中国理应走进乡村,贴近农民。马庄只是今天中国大地上近70万个村庄之一,但是,我们从中看到了一个鲜活而生动的中国村庄的70年道德文明变迁画卷,并强烈地感受到作为乡村发展主体的农民在这一进程中发挥的实践智慧。诚如马庄村老书记孟庆喜所言:“一代人管好一代人的事”。我们将继续跟随农民的脚步,倾听他们的声音,体悟他们在实践中散发的淳朴、智慧,感知、理解和投身到当代中国波澜壮阔的乡村振兴和乡村文明治理建设当中,承担时代使命。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9-05-08 侯长汐 虞炯霞 沈康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马庄村调查手记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12621.htm 1 新中国70年乡村道德文明变迁的村庄样本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