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邢成敏报道 近日,记者从湖南省教育厅了解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备受关注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正式出台。湖南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高考采用“3+1+2”模式。
改革后,湖南将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普通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
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从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