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 波
近来,有媒体调查发现,强制加班实际上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的“习惯”。
面对企业的不合理要求,为什么劳动者选择忍气吞声?分析一些实际案例不难发现,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比如举证能力、时间成本、仲裁诉讼负担等。与此同时,就业面临较大压力,企业不仅有充分的市场议价权,在各方面都占据主动地位。在这种环境下,简单要求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有许多困难。
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主动行使职权,对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外,当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形式维护自身权利时,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在举证、法律援助以及执行等方面给予劳动者更多帮助和支持,鼓励他们主动寻求法律的保护。
对于企业而言,营造“鼓励加班”的企业文化不仅不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反而可能会抑制和损害企业的自我创新能力。企业文化首先要讲法治,恪守法律精神、严守法律红线,在法律的框架内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那种以牺牲员工的休息权和健康权为代价换取发展的企业文化,将很难有凝聚力和生命力。企业管理者要提升法治意识,让劳动法里的保护条款从纸面上走下来,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