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田孔社 王 婷
3月10日,山西代表团先后召开全团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外商投资法必将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有力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为我国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迎光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是一部彰显信心决心、适应时代需要、制度设计科学、专门为对外开放量身定制的好法良法,可以说是实施多年的“外资三法”的升级版,主基调鲜明、定位准确、含金量高。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高建民说,制定外商投资法,体现了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这部法律创设了很多新的制度安排,彰显了与时俱进的鲜明特色,为确立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河北医科大学副校长丛斌说,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仅有利于经济领域的“走出去”和“引进来”,还有利于文化、科技、理念的融合,对于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在比较中破解改革的“瓶颈”有重大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宏新表示,电力营商环境对外商投资能否及时落地意义重大,要提升“获得电力”指数,切实让外商感受到国家电网方便快捷贴心的服务。
在审议与讨论过程中,代表们不仅表达了对外商投资法的期待,也结合各自领域实际情况,提出了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春生建议,全国人大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时立法、修法,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执法有据。同时,进一步强化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地位,努力避免立法部门利益倾向化或因意见不一致造成立法久拖不决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冯军提出,应在总则中增加关于“国家对内资和外资的监督管理,适用相同的法律制度和规则”的原则性规定,彰显“坚持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