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洪坚鹏报道 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期出台《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2019年~2030年分三阶段,在社会各领域逐步实现汽车清洁能源化。至2030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油汽车,力争全省汽车清洁能源化达到国际标杆水平。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务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将自《规划》发布之日起,从2019年~2020年实现新增、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对社会运营领域的轻型物流车(含邮政及城市物流配送)、分时租赁车,规划要求在2025年前后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在私人使用领域,将通过实施严格的小客车总量调控,到2030年全岛实现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100%。
据统计,截至2018年年底,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超过3.7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为2.28万辆,清洁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占全省汽车保有量比重约为2.9%;建成电动汽车各类配套充电设施超过4500个,电动汽车环岛出行构架初步形成。
根据《规划》,海南将在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进增量和存量汽车双向清洁能源化,完善新能源汽车社会化的便利、经济使用环境,构建清洁能源车辆为载体的绿色、智慧交通体系,推动清洁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建成结构多元、智慧创新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等多方面推动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