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视窗

浙江出台16条新政 推进网络市场监管改革

□ 本报记者 徐 军

网络经济正日益成为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新动能。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网络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6条新政涉及网络市场准入、网络商品与服务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争议解决机制等多项内容。

据了解,浙江作为网络经济大省,网络经济占浙江GDP比重越来越大,网络销售额占全国近70%,在全国网络经济发展和监管上都具有独特的地位,浙江网络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快速成长的关键时期。因此,为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打造“放心消费”升级版,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政府,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促进浙江网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意见》。

推进网络市场准入便利化

《意见》要求,探索适合网络经营主体创业创新的准入机制,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等方面的登记条件。

今年起,浙江省将大幅降低办照门槛,经营户凭电商平台出具的网店网址,就能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有网店都必须“亮证亮标”经营。

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特殊性,浙江将全面开展涉网企业“证照通办”工作,实施网络经营主体亮标亮照经营,落实网络经营主体实名登记制度。全面实施涉网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标识网上一键申领,实现证照数据实时传输、交互共享。推动涉企证照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使互联网创业更加便利化。

强化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意见》明确,加大网络违禁、管控药品的监控力度,探索建立“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大数据信息系统,做到主体信息、监管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数据可查、可看、可共享。

建立网络商品质量风险预控机制,强化口岸检验检疫,对网络销售商品质量进行定向抽检或“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加强网络不合格商品处置,完善商品下架、案件办理、信息反馈、信用公示等全流程监管机制。

建立网络消费在线调解机制

《意见》要求,联通行政执法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之间的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要实时调取涉网交易纠纷数据,实现纠纷先行和解、全程在线调解、大数据分析预测和诉讼引导等功能。有效遏制恶意牟利性举报投诉等行为。

落实网络监管部省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全国电子商务监测中心建设,加强网络交易行为监控,对销售敏感、管控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和垄断、刷单炒信等行为实施监测。

在消费者最关心的网购维权方面,浙江将大力落实“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设立品牌保护名录数据库,利用大数据,探索网络智能打假。此外,该省还将推出跨境电商消费争议快速解决机制。

提升网络交易物流监管机制

《意见》明确,健全寄递物流行业管理档案,对寄递物流行业信息数据开展网上巡查,实现实时化、前端化监管。

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防范、打击违规收寄禁、限寄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部门间物流信息交互共享和联动核查机制,发挥物流数据在应对网络炒信、消费投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推进全国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工程

在信用监管方面,浙江省将加快推进“全国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工程”,对涉及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的基本信息、合规信息、失信信息等进行关联建档,建立部门间、政企间信用信息交互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网络平台企业之间信用信息的实时交换、共享和应用。

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的公示与披露,对列入电子商务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2019-02-27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9834.htm 1 浙江出台16条新政 推进网络市场监管改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