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月12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表示,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针对媒体曝光的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启动问责调查,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等3名企业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要求北京同仁堂集团纪委对相关11名企业干部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职务调整、解除合同及经济处罚。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触及了食品安全这根红线,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权益,应当予以严肃处理。此次共问责处理14名个人,包括书面检查1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诫勉问责1人,其他5人分别给予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岗位等相应处理。上述党纪政务处分已于2019年2月3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同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蜂蜜事件”的处罚结果,并责成所属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立即对涉事产品依法召回,对相关经销商按照合同承担责任,并对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据了解,去年12月,同仁堂蜂业瓶装蜂蜜的受托加工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被媒体曝光存在“回收过期蜂蜜、涉嫌更改生产日期”问题。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6.1元。 (宗和)